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一诈骗形式往往会给国家、企业和个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近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临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历时两年侦查,成功破获一宗牵涉杜桥、宁波等地的17家眼镜配件企业,涉案价值达100多万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
4个老板“蒸发”牵扯17家企业
“4个老板跑了,钱都被他们带走了,我们全被骗了!”2004年7月18日,杜桥杜前村路明泰眼镜加工厂里里外外挤满了人,有工人,有厂房房东,还有不少围观的群众。在该厂厂房内,除了几台眼镜加工器械和零配件外,设备物品所剩无几。前一天还是个热热闹闹的厂子,这一天被一扫而空:领不到血汗钱的工人一窝蜂冲进了厂里,抬的抬,拆的拆。而厂房房东老朱只能对着这空空的厂房和一份口头协议扼腕叹息。
这一事件牵扯到杜桥、宁波等地的17家眼镜配件企业。也就是说,有17家眼镜配件企业被骗了。此案涉嫌诈骗总价值达100多万元,接到报案后,临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
据了解,合伙经营明泰眼镜加工厂的是4个江西人。2004年3月份的一天,这4个人以9800元一年的租金与房东老朱达成口头协议,租了这间厂房。他们称钱还不够,所以先预付了半年租金。
“办厂”4个月蒙蔽众人眼
房子租出去的第二天,这4个江西人张罗一些搬运工,将大大小小的眼镜加工器械搬进了厂房。四五天之后,只有四五个工人的生产线开工了。仅过了3个月,这家工厂的工人数量急剧增加到80多个。据房东老朱回忆,他们几乎每天都在发货,生意好得出奇,而且一般他们都不会跟那些眼镜零配件厂的供应商讨价还价。同时,这些经营者以高价进购零配件,以低于其他厂家的价格卖出(杜桥当地眼镜出厂价为4元,他们却为3.3元)。
据一些眼镜零配件供应商说,这4个江西人中,严某(男,37岁)专门负责眼镜销售,将产品销往广州、浙江丽水一带;李某(男,37岁)负责眼镜零配件采购;还有一名康某某,是这家眼镜厂的总负责。从3月到7月初,生产持续了4个月,这家眼镜厂一直是订单不断。但是,令眼镜零配件供应商们费解的是,刚开始的几桩买卖这伙人都能如数还清货款。后来,他们每次去讨钱的时候,李某等人总是以汇款还没到为由,一推再推。
眼见零配件供应商的老板追得这么紧,这4人最后答应在7月20日之前将所欠货款全部还清。而要还清欠款的话,从7月10日到7月22日近两个星期里,李某他们必须赶出10万副老花眼镜。此间,厂房内机器夜以继日地响,工人没日没夜地干。虽然工资已经停发两个多月,但是听老板说只要赶出这批货,一定会补上,工人们只好继续加班加点。
令工人们万万没想到的是,7月18日早上,几个老板都跑掉了,最后加工的一批3万副眼镜的货也不知去向。在现实面前,他们才知道全被这4个江西人骗了。
专案组大海捞针展开侦查
根据事主提供的情况分析,警方认为这不是一宗单纯的逃债案件,极有可能是一宗有预谋的合同诈骗案。据警方了解,这些供应商是第一次与李某等人做生意,大家对李某等4人的认识只局限于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刚开始,供应商也对这些人有些怀疑,但见他们一是有厂房还有80多名工人,二来生意比其他厂家红火,况且他们购进零配件的价位要高于市场价,于是就以口头协议的方式答应了买卖。
专案组一方面开始核查李某、严某、康某某的身份,另一方面到托运站寻找线索,并于第二天到广州将最后托运出去的3万副老花眼镜扣了下来。根据李某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调查,专案组得到的结果却是:这几个人的身份证全是假的。
茫茫人海,要找4个假身份的人如同大海捞针。专案组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打出去的电话号码进行倒查,试图找到线索。不久,专案组发现,在广州有个姓杨的买主与犯罪嫌疑人严某联系甚密,并通过杨某提供的汇款单上的收款人姓名得以证实。但是,与此同时,一个叫王宇华的陌生名字又出现在警方眼前。而从汇款单上看,收款人确是严某。
据杨某回忆,当时是有一个叫严某的人和他联系的,并给了他这个银行账号,但是从托运站提供的托运单上看托运人的姓名是一个王宇华的人,到底哪个才是犯罪嫌疑人真正的身份呢?专案组最后决定按王宇华的名字、以严某的身份证号码刑拘上网,并得到证实。
警方乘胜追击抓获两名案犯
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追查康某某、李某等人的下落。在近一个多星期的电话号码筛选工作中,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打出最多的几个号码均在景德镇、江西上饶等地。于是,专案组民警赶到当地展开追查。
从电话单复印件上,警方发现有一个叫阿信的人与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康某某联系甚密。经调查,阿信也是江西人,与康某某是同一个村的人。顺藤摸瓜,突破口就在找到阿信。后来,阿信交代出康某某的真实名字叫孙某。警方迅速调出孙某的资料,经核实之后,又将其刑拘上网。
今年3月8日,逃逸长达两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严某在义乌一旅馆内被警方抓住。2006年3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江西九江火车站被警方抓住。在审讯中他们交代,他们本来是计划在2004年7月20日逃跑的,但没想到在7月17日晚上,有个姓李的供应商又跑来催债。他们怕自己的行踪暴露,于是决定改变计划,当晚就走人。这一逃,就整整逃了两年之久。
2006年4月14日,经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特大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严某、李某被临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康某某现刑拘在逃,犯罪嫌疑人康某负案在逃。
编后:合同诈骗犯罪是当前商贸领域的一种多发性犯罪,具有发案多、损失大、欺骗性强和案情复杂的特点,大家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加强自身防范手段。法律专家提醒,要预防合同诈骗必须确定对方的身份,对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身份进行反复、多方确认,在肯定其真实身份后再开始签订合同,不要盲目签订合同或交付货物,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