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随团赴港购物14天内可免问情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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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12日 10:10:0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五一节假日去了香港游玩购物的温州市民注意,据温州市消费委昨天透露,随团赴港旅游并参加由其安排购物的市民,回温后如对购买的物品不满意,可凭购物发票,向96315投诉,享受“14天免问情由退款”。
温州市消费委副秘书长胡钢锋介绍,香港、澳门没有特定商品的“三包”规定,以往,只有在商品不符合“可销售品质”时,消费者才可以退货、退款等。为保证我省旅游团在港的合法权益,省消费委与香港消费委、香港旅游业议会等联合制订了《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书》。
《保证书》规定:凡是通过旅行社组织赴香港旅游并参加由其安排购物的旅客,均可享受14天免问情由退款。因此,消费者购物时应索取发票,且保证货品没有任何损坏及按购买或取货时的包装退还。温州市消费委提醒,个人在港购物不享受该条款的保护。
来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作者:
李琳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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