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纷纷发言。
当天下午1点多,听证会召开。在4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17名听证会正式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而关于提价幅度、政府加大投入、实行阶梯式水价和企业加强监管降低成本等四大问题,成为本次水价听证会的焦点问题。
提高幅度不宜过大
大多数代表认为本次水价调整,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价格提高幅度不宜过大。在调整时,尤其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群体的承受能力,制订优惠政策或减免、补贴措施。
政协委员代表王志方:
合理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是必要的,但是合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提高幅度,还要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最大多数居民经济和心理承受力,尤其是居民实际感受与建设滞后矛盾所带来的因素。据此,建议此次调整幅度应该控制40%以内为宜,即不超过2.3元/吨。另外,对极少数特殊困难群众给予适当优惠照顾。
社团代表江浩波:
一部分困难居民经济收入低,生活比较困难,调整水价后增加了生活的负担,我建议政府或者企业要拿出方案进行补贴,使他们用水价格保持在目前的水平。
企业要加强监管
部分代表认为,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要深化改革,希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措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减少管理费用,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能力,尽快改善水质,缓解供需矛盾,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社团代表翁月珍: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请政府部门重点对自来水的销售成本进行全面的监审。同时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科学设置工作岗位,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对水质定期进行检查,保证优质优价。
政府应加大投入
部分代表表示,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属于公用事业,政府应加大投入,引水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
社团代表翁月珍:
宁波是一个缺水城市,为了解决市区居民能喝上优质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远距离引水,来解决宁波老百姓喝水问题,这是造福人民的好事,政府应该作重点项目投入,承担大部分费用。其次是企业,自来水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节约开支,内部消化成本增加的因素。再次是消费者,为了优化水质,保护环境,远距离引水,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消费者是直接的受益者,理所当然要支付一部分费用。
赞成阶梯式水价
大多数代表认为,推行阶梯式水价是我市加强节水管理的重要措施,将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用水需要,但其基准价格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低收入市民的承受能力,定在较为合适的范围,并根据用水量的多少逐步提高水价的阶梯,达到节水的目的。
消费者代表王弈年:
应该尽快推进阶梯式水价,因为用水价格有两部分,一个村几十户一个水表,每个户每个村不超过10吨,应该控制在2元以内,保证基本老百姓比较合理的用水。超过10吨,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价格,2.4元到2.5元。超过20吨,或者更多,可以建议提高到3元以上。
-链接
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分析认为,水价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并不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长,水资源已成为关系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要素。水价调整将促进用户增强节水意识,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设备,起到节约用水的目的;特别是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这一价格约束机制将发挥积极作用。从外地城市的情况来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实施可节约6%~7%的用水量。
按照宁波市的经济状况,相关研究表明,水价占家庭收入比例在2%~3%比较合适。而根据使统计局城调队提供的数据,宁波市2005年人均水费支出为76.79元,占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240元的0.45%,占人均消费总支出11758元的0.65%。如每人每月用水量为5立方米,按方案一、二测算,每人每年分别增加支出30元和36元,不会对居民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如按方案一测算,居民人均增支32元;如按方案二测算,居民人均增支50元。从宁波市居民的收入和水费支出的情况来看,居民对水价调整在经济上是能够承受的。
宁波市历次水价调整
1988年0.08元调整为0.13元
1990年0.13元调整为0.23元
1993年0.23元调整为0.31元
1995年0.31元调整为0.43元
1996年0.43元调整为0.60元
1997年0.60元调整为0.85元
1999年0.85元调整为1.20元
2003年1.20元调整为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