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让一切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区域内有特色、与地区资源相关联、各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制度组织网络,包括创新主体、创新环境和创新机制等多个方面,是国家创新体系在区域层次上的延伸。
《纲要》指出,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同时,我省在区域创新体系的空间布局上,首次提出了以杭州为中心、宁波和嘉兴为副中心,温州、绍兴、湖州、金华、台州等中心城市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专家认为,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将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最大亮点,就是三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华尔天介绍说,这三类创新平台分别是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创新平台建设将为全省科研开发和产业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
以往,我省开展了“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建设,即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一批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一批重点科研院所、一批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批重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机构。但由于“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往往局限于某个特定的科研机构,科技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不够,因此,我省提出了在原有六个一批的基础上,整合原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三类重大公共创新平台,以此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最大化利用。
为此,我省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建设三类创新平台。目前,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已经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了首批三个公共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2010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将超过100亿元
有投入,才有产出。科技投入的多少,也成为衡量一个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为此,《意见》明确规定,要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整个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据测算,如果按照这样一个增长幅度,到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将超过100亿元,2020年将超过200亿元。
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也将带动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增加。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将达到300亿元,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进一步增加到1000亿元。
然而,单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持,还难以满足一些企业的资金需求。为此,《意见》规定,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项目、创业投资的紧密合作,积极探索发放科技开发贷款,同时,省和有条件的市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据了解,省科技厅正在与多家银行进行协商,探索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贴息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的初步想法是,企业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之后,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