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竞选命案"一审判决:两人死刑一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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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18日 14:14:3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0多座位的大法庭座无虚席,戒备森严,曾轰动一时的温州市龙湾某村因为村委会主任竞选而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正在开庭审理。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14名被告人两人死刑、一人死缓、两人无期徒刑、其余9人一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中12名被告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97921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14日,被告人胡家龙、朱善斌、朱为丰、黄华、胡忠武、姜水弟、范凯等人因朱为丰竞选村委会主任之事,聚集在龙湾区沙城镇某宾馆商谋,约定对支持其他候选人的朱中强行凶,从而达到朱为丰竞选村委会主任成功的目的,相关费用则由朱善斌、胡忠武、范凯承担。此后,胡家龙、朱善斌等人先后两次前往平阳县纠集凶手。同年3月17日,被告人陈日文、陈德道、黄崇艺、陈钦洁、翁光海经授意携带刀、枪潜至龙湾区伺机谋害朱中强。其间,胡家龙、朱善斌从胡忠武处获取人民币10000元,并分发部分款项给黄华、陈德道等人。
同月21日下午3时许,朱善斌电话告之胡家龙发现朱中强在永兴街道的永安路上,已经被其盯住。胡家龙、陈日文、陈德道、黄华、黄崇艺、陈钦洁、翁光海等携带刀具来到朱中强处,并分布在附近伺机作案,朱为丰则乘坐由另一被告人陈云生驾驶的出租车在附近等候。当日下午5时许,朱中强到车边准备开车时,陈日文、陈德道、黄华、黄崇艺、陈钦洁、翁光海持刀冲上,陈日文、陈德道对朱中强强行砍刺,致其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胡家龙、陈日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德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朱善斌、朱为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黄华、陈钦洁、黄崇艺等一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判处胡家龙、陈日文等12人赔偿受害人朱中强家属经济损失197921元。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章一科 钟轩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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