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宏观室主任王小广认为,房价涨幅被低估了一到两倍。王小广并不认同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他认为,“上海、浙江的房价每年至少涨了30%,北京一季度二手房价格上涨了30%,一手房价格也上涨了20%,房地产价格不是每年增长8%、9%,而是20%”。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5月,一直是国家出台政策的“高峰期”。当央行第三次上调利率之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易宪容等业内专家就已经在高呼,新一轮宏观调控开始了。而17日“国六条”的新出台,更让业界意识到了今年房地产调控的大方向。
刘维新:当前楼市仍过热说明调控未到位,根本原因是四不到位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城市经济专家刘维新看来,一年多来的宏观调控可以说是中国针对房地产市场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控,但只有首当其冲的上海市场“冷却”了一段时间,其他许多地方都没有降,更在今年显出过热隐忧。
“当前楼市仍过热说明调控未到位,根本原因是四不到位。”刘维新表示,“一是税收不到位,如果按照七部委、国八条的文件规定,税收杠杆到位,炒房、投资行为必然受到制约。二是信贷政策不到位,121文件等规定要求开发商贷款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而现实中几乎50%以上的开发商都没有按照这个标准操作,这必然扩大了房贷风险。三是土地管理不到位,别墅、高档房等该限制的要有效限制。四是方法不到位,如经济适用房本身管理就不到位,模式上、制度上的设计也有缺陷。”
王珏林:调控是否到位还看在市场方面产生的效果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则表示,调控是否到位还看在市场方面产生的效果。“一看调整结构是否到位。目前就是要增加房源、增加中小户型,解决更多的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二看是不是全面的住房市场。住房市场主要包括了新房市场、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现在大家抢的全是新房,二手房市场没有盘活,租赁市场也不发达,所以需要把整个市场培育起来。三看市场管理是否规范到位。除了培育市场,我们在规范市场方面下的工夫也不够。要规范开发企业的行为,囤地、囤房、虚假信息问题都有待解决。四看土地供给是否真实。就是土地售出是不是符合开发条件,能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不少地方的土地招拍挂以后,不能按时上市或不够条件上市,就说明这个土地不真实。五看土地供应计划是否考虑城市人口增长,市民改善住房的需求。这几个方面都与房价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这些方面都基本调整到位了,我们的房价还继续往上攀升,那就说明一个问题,我国的土地供应实在是不足了。
尹中立: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制度缺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还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制度缺陷,如果不解决的话,价格过快上涨很难得到遏制。第一个是住房制度。“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提倡住房制度改革的人要走市场化的道路。实际上全世界的住房制度都是‘两条腿走路’,就是说一部分人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另外一部分人甚至是绝大部分的城市市民是通过非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的。”第二个是税收制度。“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没有财产税,这是重大的制度缺陷。从历史上看,中国人积累下来的财富都表现为住房,这个和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和我们的税收制度的不完善有更大的关系。”
提高市场透明度
最近,围绕商品房签约销售数量和空置率等统计数据,北京市建委和一些开发商“各唱各调”,耐人寻味:一些开发商指责未售出商品房的统计数据统计滞后失真;而北京市建委则认为统计数据每天更新,既不滞后且是准确的。
对于眼下市场数据一团“迷雾”的局面,国务院最新出台的规范房地产市场六大针对性措施的第六条(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疑来得非常及时。
究竟谁在误导消费者?从深圳等大城市近期情况看,楼市的确出现了“缩量空涨”的反常现象。
早在去年底,建设部负责人就在房地产形势分析会上批评说:调控实施以来,一些开发商制造不当舆论,有的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有的甚至曲解中央调控政策,借助个别媒体误导消费者。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提醒说:“没有国家利益,就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
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说,房地产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靠制造不实言论支撑高房价,误导舆论和消费者,不仅不道德,也是危险的。政府应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楼市透明度,让违规者无处遁形。
据悉,发展改革委已表示将推动公布住房成本的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也表示将提高楼市用地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