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申遗无时间表 专家:应先确定申遗范围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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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23日 07:03:0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哪些该申遗,哪些不属于申遗范围?昨天,两位来自全国政协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团“国宝级”的专家谢辰生、谢凝高指出,京杭大运河要申遗,首先应准确地界定“申遗”对象。
“申遗”对象仅限大运河
在昨天下午的专家访谈上,谢辰生、谢凝高对于京杭大运河申遗时是否应将因为京杭大运河的存在而孕育而生的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加入其中提出异议。
“申遗的对象就应该是京杭大运河本身。这个本身包括京杭大运河本体以及与京杭大运河直接有关的事物,如水利工程等。”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认为,京杭大运河在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产生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见证了京杭大运河的价值,应该得到保护,但不应列为“申遗”的对象。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认为,京杭大运河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申遗应分段进行,“等京杭大运河申遗成功后,可以再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申遗。”
京杭大运河应完整“申遗”
“最需要做的,是将京杭大运河真实完整地表达在地图上。申遗的大运河应是修建于明清时期的古运河,而非1958年以后新修的大运河。”谢辰生告诉记者,他们在考察中发现,现在的京杭大运河是新老并存的,有的古河道已经干涸消失。“消失的、干涸的、废弃的古河道,同样也具有保护价值。”
“完整的大运河的保护路段目前还不清楚,需要对消失的古河道遗址进行考察、出土文物进行保护等。”谢凝高认为,寻找完整的京杭大运河是申遗不可缺少的部分。
大运河“申遗”没有时间表
谢辰生表示,京杭大运河申遗成功的时间,取决于保护工作到位的进度。虽然京杭大运河已经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大运河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保护范围、保护标志、保护档案以及保护的专门机构”都还不到位。上述工作到位后,形成了具体的文本资料,才能进行世界遗产申报。因此大运河申遗没有时间表。
申遗过程中,原生态保护与保证居民的生活水平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谢凝高认为,“我们要求的是风貌不动,而不是里面不动。比如要求运河沿岸某一段的居民区保证明清时期的建筑风格”。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胡丹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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