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随着场地租金、装修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杭州一些酒店开始对包厢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如杭州大华饭店、“名家厨房”等餐饮店的包厢“最低消费”标准为人均150元,有的甚至高达人均250元。这种限制,是对顾客消费权益的侵犯,还是酒店保证适当盈利的正当经营行为?大家各执一词。
亲历
6人吃10人的饭菜
昨天,王先生为了给几个老远来看他的大学同学接风,打电话给杭州大华饭店,想预订一个包厢。接线生告诉他说,包厢就餐有“最低消费”限额,标准为每人150元,一桌10人共1500元,不满10人按10人算。王先生听不明白了:“凭什么不到10个人,要按10个人计费?这明显对消费者不公平。何况6个人怎么吃得完10人的饭菜呢?”
质疑 “最低消费”合理吗
其实,像杭州大华酒店的这种设“最低消费”的现象,如今在其他酒店也存在。
记者了解到,莫干山路的“名家厨房”,包厢最低消费是每人150元(不含酒水);大华饭店所有能看到西湖景色的包厢都设了“最低消费”门槛,只有大餐厅里看不到西湖景色的桌子可以随便点菜;龙井路7号“花园餐厅”里的豪华包厢的标准更是达到250元/位。
而这一“最低消费”的标准目前主要针对包厢:在包厢就收,不在包厢就不收,菜肴的质量则没有太大的差别。“包厢里多了洗手间,而且外景也更好。”花园餐厅的订餐员这样说。
其实,“最低消费”的存在不是秘密,却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反感。王先生觉得,在酒店里吃多吃少是自己的事,酒店无权限定。“不到10人也按10人算,哪有这样的道理?”
当然,也有人表示能理解酒店这种做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店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设定最低消费,和酒店的市场定位有关,这些酒店往往地理位置优越,有的装修豪华,有的服务人员配备好,或者菜肴品质好,而这些成本最终都是体现在菜价中;如果不限制最低消费,酒店往往会因用餐者消费过低而导致亏本。”
不过“名家厨房”有关负责人解释,订餐员所谓的150元/人的最低消费,也仅仅只是指导性的。“一些客人打电话来订餐时,可能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消费水平,所以订餐员一般会善意地提醒。如果在包厢里最终消费不到这个水平,我们也不会强求,而是按当天的实际消费额收取。比如10个人只消费了1200元,那肯定是现收1200元的。”他表示设这个指导性消费标准也是有苦衷的,“我们曾为这样的遭遇困扰——10个人的包房,结果只消费了三四百元,而优质老客户却订不到包厢,只能坐在大厅里用餐。设立最低消费,对我们来说也是无奈之举。”
说法 违法与否尚难定论
那“最低消费”到底是否合法?酒店是否有权设定消费者的最低消费额度呢?
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表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具有自主选择权,这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哪些商品或哪些服务的权利,且行为必须自愿。
商家设置“最低消费”,规定消费者无论消费多少都必须按其标准支付费用,以其主观意志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实际上等于剥夺了消费者自由控制自己消费量的权利。
今年3月,我省工商部门在连续3天对湖州多家上规模的娱乐场所进行暗访后,发现当地一些高档的娱乐场所,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200元;茶楼最低消费在100-500元不等;有些酒吧的大厅甚至也做出了几十元最低消费的规定。湖州吴兴工商分局对涉案的13家娱乐场所进行了严厉查处,要求所有酒吧娱乐场所立即更改这一霸王条款。
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如今杭州一些酒店设立包厢最低消费,跟上述娱乐场所的性质有所不同。因为去上述这些娱乐场所消费,即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同样也要支付最低消费。但酒店在为包厢设立最低消费的同时,也让消费者从中享受到了包厢所特有的高品质服务,如较好的装修、良好的服务、清净私密的就餐环境等,这些服务折合到菜价中,显然相对嘈杂、拥挤的大厅更高一些。因此,多数酒店老板在看待最低消费这个争议性话题时,认为这只是部分酒店提高包厢身价的一种手段,并不意味着强迫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