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因涉嫌挪用公款资金超过4000万元,并接受他人贿赂,51岁的陈关生在萧山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此前,陈关生在萧山衙前镇明华村当了19年的村支书,并兼任村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
事后查实,被陈关生挪用的公款、资金中大部分属于老百姓的“命钱”——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费以及三线迁移费。
半小时输光15万筹码
把陈关生让“拉下水”的是同村村民、经营轻纺原料生意的方某。
2001年3月8日,方某以参加香港订货会的名义邀请陈关生到澳门游玩。在澳门葡京大酒店赌博过程中,方某将一只口袋交给陈,然后附在他耳旁说:“老陈,这里总共有15万港币的筹码,都是送给你的。无论输赢,这些筹码都归你了!”大约半个小时后,陈关生输光了手中所有的筹码。
15万港币的筹码当然不是白给的。一个月后,方某就向陈关生开了口,由于资金掉不过头,欠了绍兴某纺织厂100万元货款,希望陈关生帮帮忙。陈关生没有和任何人商量,便把原料市场的10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了方某。
2003年8月12日,方某再次开口要借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注册公司时验资所用。陈关生二话不说,擅自决定将明华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内的3000万元公款借给了方某。没多久,方某又向陈关生借了100万元公款。
同村村民陈某也曾在2003年9月15日向陈关生“借”过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此外,陈关生还先后多次从账户内划出数百万元资金用于女儿入股做生意、购房等。
被挪用的基本是补偿费
被陈关生挪用的公款、资金中有近4000万元属于老百姓的“命钱”——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和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费以及三线迁移费。
所幸的是,问题在几年后的村财审计中被发现,而公款和资金挪用一段时间后又被填上,到案发时没有造成严重的流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5月10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以及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三项罪名,依法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昨日的审理过程中,陈关生表示自愿认罪。同时,就陈关生所挪用的2000万元是否属公款、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方面的观点,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院审理后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