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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版"新交规"施行 别让"小疏忽"酿成"大错误"

www.zjol.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9:02:0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场景四:

  电动车转向灯形同虚设

  按《实施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也都有转向灯。但笔者今天一天走访下来,没有看到一辆电动车在转弯前开启转向灯,很多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还颇感意外地问:有这样的规定?

  提醒: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目前仍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一直缺少必要的规定,交通事故相当频繁。《实施办法》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很多新规定:保持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不得牵引动物;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避让等。同时,还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场景五:

  打的站到了车行道上

  下雨打的难,今天笔者采访时,一路上发现有很多人在拦的士时竟站到了车行道内,相当危险。

  提醒: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郭茂德说,相对于机动车而言,行人处于弱势,但行人不能因此就不守行路的“规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拦车、带路或者从事兜售、发送物品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违者,处五十元罚款。同时还规定,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朱海兵 樊红 张红鸣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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