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精神家园 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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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0日 13:20: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率先起步,亮点频现。
我省是文化部最早确定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试点省份之一,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懈努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获得了丰硕成果,多项指标名列全国前茅。
1.保护工作起步早,投入大。
2003年,省文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各市、县也相继建立保护工程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工作网络。今年,省政府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范畴,并专设办公室。
省级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我省力度最大。从2002年至2005年,省政府累计拨款2000万元用于民族民间艺术抢救、保护和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全省先后进行了3批民间艺术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分年度开展民间艺术保护项目的评审,共安排补助经费1600余万元,补助重点项目239个。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
2.资源普查深入细致,成果喜人。
我省在全国第一个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2003年,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会议下发《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02-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普查工作以实地调查为主,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多种手段,严格按照“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的要求进行。随着普查工作的启动和深入,先后召开了普查工作动员会、普查工作培训会、普查工作现场会、普查验收工作现场讲评会等一系列工作会议,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普查工作的深入进行。通过普查,各地阶段性的成果不断显现,如诸暨市通过普查排摸出了民间艺术项目265项;临安市仅表演艺术就发现了317个项目;浦江县整理出表演艺术481项,造型艺术222项;磐安县普查出656个项目。目前,全省普查工作正进入全面验收和汇总阶段。各地还在普查的基础上,逐步确定了保护的重点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深度采录和整理。可以说,我省的普查工作,不仅起步早,而且步骤与方法得当,工作细致扎实。
3.省级代表作名录公布领先全国,国家级代表作名录数量全国第一。
2005年5月,省政府公布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64个项目上榜,其中民间表演艺术类36个,民间造型艺术类23个,民俗风情类5个,标志着我省初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保护制度。在刚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省有39个项目(44个子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各地在整理普查成果的基础上,正抓紧公布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初步建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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