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新渥镇有19个行政村,散布在浙中山区。日前,笔者在这些“远山穷村”看到,改水、改路、改厕和治污项目村村开花,近期完成的项目就有30多个。采访中,笔者还了解到,村民们以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姿态改造家园,正是基于村民自治制度下建立的共同的契约精神。
契约代表共识,也代表自律
怎样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是今年春节过后新渥镇党委反复思考的课题。一个村子心想不到一块,劲使不到一起,仅有镇里制定统一下发的文件,也是无济于事的。于是,镇党委提出了重新制定具有契约精神的村规民约,用内部章法和道德效力来规范村务。
在县委工作组的指导下,镇党委下村调研,对“法律不能管,村干部管不了”的麻烦事,对新农村建设“干什么,怎么干,如何管”的现实问题,对症下药,草拟了村规民约的初步方案,作为各村讨论修订的蓝本。
契约代表着共识,也代表着自律。新渥村党支部书记陈金说:村民代表看到这个新方案后,眼睛一亮,25条公约涵盖了新农村建设的五大内容,而且强制约束的条款中没有一处“罚款”的字眼。
今年3月,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参照“蓝本”讨论制订村规民约,相当热烈,大家都是抠着字眼来掂量。永加村开会一直开到次日凌晨三时,争辩的焦点是“怎样对付乱搭乱堆乱扔”。平常习惯了的事,一下子要禁了,当时确实不是人人想得通。
在讨论时,村民代表充分表达百姓期望形成公俗良序的意愿,针对本村的陋习,约定了绝大多数村民能够做到的“本土条款”。傍河而居的西湖村约定:枯水期不准在小河里放养鸭子;镇政府所在地的新渥村约定:在主干道两侧不准乱设摊位……
村务有章可循,村民有约共守
在祠下村,河畔正在砌石坎,污水处理池已筑成框架,新铺的村道旁敷设了自来水管。据介绍,这个集体经济“空壳”村,今年要完成10个改造项目。
村委会主任陈继棠告诉笔者,这些项目都是依据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会上,大家摊开村庄规划,先议该上什么项目,再说补助有多少,资助有多少,然后落到一个棘手的议题:资金有缺口,村民集资集劳怎么搞。原则是集体不能负债,村民不超负担。村支书打开天窗说亮话:“大家出多少,就干多少事。要是觉得吃不消,就砍几个项目。”
最后,村民代表通过的《一事一议公约》,规定全村每人集资50元和出一天义务工(低保户、优抚对象除外)。“过去几个人一顶牛,扫了大家的兴,该办的事都办不了。现在有约在先,定下来的事,我就不担心办不成了!”陈继棠自信地说。
在共同的契约精神下建立了相互尊重和信任,新渥镇的村务有章可循,村民有约共守,遇事顶真,有板有眼,不再像过去那样,今天说了明天改。
新渥村有个拖拉机手把废柴油洒在村道上,被村民发现后,他当场认错,以为只要缴了罚款就没事了。可如今的村规民约不作兴“罚款”,却要承担相应的保洁责任。于是,他只好买来一桶“洗洁净”,把路面上的油污冲刷干净,用自身践约的行动来弥补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