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费究竟有多乱 杭州正酝酿评估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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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22日 14:00: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全国很多地方,关于房产税费的征收已经作出了调整。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地都采用成交价格申报制,假若税务部门认为申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成交价,则由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费用由政府承担。
在浙江,义乌、富阳等地也开始实行按基准价征收二手房契税的政策。比如富阳市财政税务部门联合相关的房管部门,通过对前一年房地产市场的深入调查和二手房交易价格的核定,出台了二手房交易估价参考标准。该标准针对营业用房、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及厂房、仓库等,分别按房屋的地理位置、层次、开间、深度、面积、朝向、结构、土地性质、房屋种类、建造年份等多种参数,开发出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的核定体系软件。税收征管员只要输入交易房屋的所有参数,其基准地价将会在计算机中自动产生。
如果买卖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基准价,那么由财政部门指定一家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评估费则由政府部门承担。
杭州酝酿评估基准价
而在杭州,征税部门也已经认识到目前评估市场的混乱。“大多数评估公司为了避税都是把总价压得比较低的。以前还好,因为评估报告只作为交纳契税的凭证,现在就不同了,很多房子涉及到营业税问题,评估总价过低的现象就越来越明显了。”杭州市农税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那么在杭州,房产强制评估有没有可能取消?
记者近日从杭州市农税征收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杭州市关于房产评估设置基准价的计划正在酝酿中。但是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实行基准价作为杭州新的房地产交易纳税参考体系,这是一件好事,但绝非易事,因为这不是征税部门一个单位能够出台的,它还需要房管、土管等不少其他部门的协助。另外,房产的价格因为地段、房龄、位置、周边环境、户型、楼层、采光、朝向等的不同,差异性异常巨大,同时受政策的影响也非常明显,这一体系制定完成后还不是一劳永逸的,它还需要不定时地进行修正,工程是非常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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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要收多少钱?
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杭州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余丽、吴彩萍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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