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天前,在余姚打工、今年29岁的陶明成(化名)为得到一笔合理的高温费,和工友们一起向公司递交了一份申请报告。没想到,公司老板不但没采纳建议,反而以他“煽动其他车间工人签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为由,当天就将他辞退。
日前,陶明成走进余姚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给他3600元补偿金。
劳动局一纸公告启发他申请高温费
陶明成是湖北人,在外打工多年。一年多前,他应聘来到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工作。
陶明成介绍,他所在的是五金部数控车间,前段时间气温很高,车间里虽然装了空调,但还是炎热难熬。他从报纸上看到宁波市劳动局发布的公告,要求企业给职工发放高温费或冷饮费。他向公司询问有没有高温费发,公司称没有。
6月27日,陶明成写了一份申请书,并将宁波市劳动局的公告抄了一遍,附在上面,让工友们签名,要求公司给员工发放高温费。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车间虽然有空调,但是机器散发出来的热量根本不能使温度降下来,单位给员工发点高温费,也是应该的吧。”陶明成告诉记者他当时申请高温费的动机。
公司以行为不妥为由辞退发起人
第二天上午,一份申请报告递到了公司总经理面前。可令陶明成没想到的是,总经理通知他“可以去领工资了”,当天下班前,公司墙上贴出了一份通告,称陶明成上班期间到处串走,搞所谓“联名”要求补贴高温费,其行为及其不妥,为此给予陶明成辞退处理。
当初,陶明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今年8月31日才到期,而如今,却因为他要求高温费而遭辞退,这让陶明成感到无法接受。
“我曾找公司交涉过,但是老板却说,‘企业是我的,怎么搞是我的事。你爱到哪儿告,就去哪儿告吧。’”陶明成气愤地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