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炯 绘
时下,农庄渐成城市居民休闲的好去处。在浙江杭州桐庐县,却有一些“农庄”摇身一变成为对外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对外公布了10宗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其中,桐庐县春江农庄未经审批擅自建造的15幢别墅及配套用房,被依法没收。
挂“农业”羊头,卖“房产”狗肉
以休闲旅游度假为名,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春江农庄擅自在农用地上造起别墅
从杭州出发,经过一个来小时车程,马路旁边出现了“春江农业生态休闲度假村”的指示牌。几个转弯后,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平静的小水库,波光粼粼,白色的鸟不时从水面上掠过。不远处的山脚,一溜白墙黑瓦的建筑矗立在绿树丛中。当地村民说,这就是春江农庄的联体别墅。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泳说:“这些别墅、住房、餐厅及部分管理用房都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全是非法建筑物。”
据了解,春江农庄由当地农户郑金祥开发,占地面积近2500亩,横跨金家、孝门、石塘三个村,原是单一种养业,“农、林、畜、渔、沼气利用”立体经营,曾闻名一方。
前几年,“农家乐”热起。2003年4月,郑金祥的农庄改造后以“春江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村”的名义开门迎客。农庄傍依景区严子陵钓台,景色如画,正是“休闲度假”好位置。杭州等地的一些市民,纷纷下订单,以首期付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价格预购别墅、木屋。
随即,春江农庄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要求开发农业旅游房产。而早在1999年,杭州市范围内的经营性土地就一律要求“招拍挂”公开出让了。因此,春江农庄的申请未获批准。
2004年4月,当国土部门接到举报时,农庄的别墅工程已经基本完工。经调查,桐庐县国土资源局认定,春江农庄以休闲旅游度假为名,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别墅、住房、餐厅以及管理用房等21处,占用村集体土地10466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2740平方米,并已出售,已构成非法占地。
桐庐国土部门责令春江农庄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日前,该案已经执行完毕。”陈泳大队长说。
春江农庄的开发者郑金祥,在接受有关部门没收处罚后,抛开受害的建筑施工方和已预定别墅的市民,“人间蒸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