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旅游建材 岛城消费投诉与“热”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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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0日 16:16:4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夏季到来,天气炎热,一些带“夏季特征”的消费投诉多起来,其中干洗、旅游、建材装饰等投诉“出场率”最高。舟山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舟山市消委,就如何避免发生此类消费纠纷,请专家支招。
关键词一:干洗
天气炎热,衣服干洗的频率增多,许多消费者还将冬春穿过的毛衣、西服等送到洗衣店清洗。这类衣物往往购价高,一旦有纠纷难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于是消费者向维权机构投诉。6月,一朱姓消费者向定海区工商分局“12315”举报中心投诉,称委托某干洗店干洗的价值500元的服装干洗后褪色严重,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补偿消费者200元。舟山市消委最近也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称自己在某干洗店干洗一皮夹克,后发现皮夹克表皮变粗糙磨损,现消委正在处理中。
消委提醒:干洗纠纷由于消费者取证困难,历来是难题,一些消费者在干洗后发现衣物损坏,往往提供不出有效的价格证据。根据消法规定,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按洗涤费用的20倍予以赔偿,这通常不能使消费者满意。消费者在购买高价衣服后,应尽量保存价格凭证,或在干洗高价衣服时选择保价干洗。
关键词二:旅游
夏日,岛城又迎来一个旅游高峰,普陀山消委最近接到两起投诉,杭州许女士称,她携12岁的儿子在普陀山的海滨浴场玩沙滩车时不幸翻车,儿子手臂被压骨折,花去医疗费3800元,经普陀山消委调解,经营者赔偿了3700元。6月16日,上海游客陈某在百步沙停车场商亭购得价格480元的一盒香,欲入寺烧香,但不久前普陀山佛教协会对烧香作出新规定:谢绝寺外的香烛入寺焚烧。接到游客投诉后,消委指出商亭方未向陈某说明寺庙新规定,属明知故犯,应退还游客香烛钱。
消委提醒:旅游季节来临,消费者在外出游玩时应注重安全,旅游购物要货比三家,谨慎购物,同时注意了解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自身利益受损时,及时与当地的消费维权机构联系。
关键词三:建材
夏季天气干燥,不少市民选择大兴土木,6月以来,有关房屋装潢建材的投诉也增多。岱山县消委6月份成功调解了两起建筑材料的投诉,6月13日消费者张某投诉称经销商将有质量问题的装饰板卖给他使用,造成装修的门框窗台7处起泡开裂,装潢质量受严重影响,经调查,该装饰板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岱山消委调解,消费者最终获赔1500元。6月13日岱山消委东沙分会接到消费者孙某投诉称,从某经销商处购买的地板发现越来越多的蛀虫,与经销商交涉无果,后经消委分会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赔偿人民币500元。
消委提醒:消费者在家装选材时应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把选材关。另外,装修时尽量注意选购符合绿色环保标准的家装材料,增强科学、环保、实用、经济的消费理念。
来源:
舟山晚报
作者:
李巧凤 刘欣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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