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5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造恒作关于《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草案第三章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相关内容作了规定。
财经委和有的地方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是必要的,并且希望省级专项资金能够根据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逐步有所增加。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修改中增加了这方面内容。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徐晓峰 编辑: 徐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