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14条”剑指外资炒房
www.zjol.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6:43:1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二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贷款、结汇等方面的行为。其内容大体是以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三是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规范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购房手续。
同时,该意见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需要清理整理并予以纠正。
专家解析
信息透明是关键
中国对于外资和投机资本的宏观调控一直是房地产领域关注的焦点。对外资应该怎样调控,如何吸取海外调控经验?清华大学教授、加拿大华人建筑大师彭培根给出了他的意见。记者:您认为中国部分大中城市房价非理性上涨的原因是什么?
彭培根:是因为价格差导致的炒作。大陆的房价再高,但对很多外国人或港台人士来说,或是对国内集团买房的富商来说,还是相对低的。只要他们这些人能从境外或全国各地大批量地自由买房,房价就永远下不来。
记者:有媒体称中国将对外资购房实行实名制,您认为应该如何控制房价炒作?
彭培根:国家最近推出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可以预期的。但我认为,要想真正控制楼市泡沫,我们不妨尝试实行房价“双轨制”。任何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之后,可以划分出15-20%的房产户数,卖给外国人、台港澳人士以及外省市居民,而且面积和价格都可以按纯市场规律来运作。其余80-85%的房产只能卖给当地居民或者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外地人、外国人。同时,90平米以下的户型要占60-70%以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这种“双轨制”可以是一种过渡办法。
记者:那么按照您的方案,如何区分在当地工作和生活的外国人、外省市居民以及炒作房地产的外来资本?
彭培根:确实会有利用“人头”买房的情况出现,应该严格规定:如果有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士用国内亲友的户口来买房屋,他们与亲友之间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无效,房子的产权还是属于他们的亲友。这样就能杜绝用“人头”买房的现象。另外,北京等大城市有“绿卡”制度,这种制度只要完善和扩展,完全可以分清谁在当地工作生活,谁在炒房。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