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留温工作创业 可获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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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03日 15:45: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今年起,博士后研究人员愿意继续留在温州工作创业的,即可获得政府一次性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从2001年至今,温州市先后在各地建立了6家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尚无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在温州市继续工作。
据悉,凡是在温州市各工作站(分站、基地)工作期满出站后,继续留在温州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技术管理工作的;或者是到温州市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创业服务中心、行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或研发中心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期工作协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与此同时,温州市还规定,博士后的接收单位也将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补助。也就是说,接收单位还将给予博士后不低于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博士后人员在温工作满半年后即可申请这项补助。此项安家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并由博士后本人自主支配使用。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芮文正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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