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薛骏受贿案
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下属的浙江威泰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薛骏利用职务之便,于2004年5月至11月期间,在将本公司出口美国客户的产品下单给五家企业生产的过程中,非法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回扣人民币179.6992万元。案发后,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薛骏为逃避法律的惩罚,采用欺骗等方法诱使他人为自己作伪证。
2005年9月15日,薛骏因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被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两罪并罚,被判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
8、杭州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杭州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2004年9月1日,以招标形式获得萧山第四人民医院的骨科内置材料供货权,为取得下一年的内置材料供货权,分三次假借赞助费的名义向该医院提供费用8.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2005年12月22日,由萧山工商分局对杭州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罚款4.1万元。
9、北京同元制药厂商业贿赂案
北京同元制药厂于2004年起在杭州销售中华乌鸡精等产品,为获取商场、医药公司进场销售资格,分别以“进场费、地堆费、返利、展示费、赞助费”等名义向有关商场、医药公司支付人民币共7.2万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05年9月由下城工商分局对当事人罚款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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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行为常以多种名目出现,常见的有回扣、折扣、佣金、提成、好处费等,比较隐蔽的有咨询费、考察费、赞助费等。
商业贿赂是一种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同时又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土壤。而随着市场竞争行为的日趋激烈,现在商业贿赂已经从个别行业的隐蔽行为,发展到医药、旅游、建筑、教育、商业、中介等多个行业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