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变相的房产开发?
“联众农业”的到来,打破了立塔村的平静,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山村带来了发展的希冀。
“早就想盖新房了,没想到这次有这么好的机会。”村民盛生道一家4口住在3间已经历了30多年风雨的泥墙房内,儿子和女儿都在读书,家中负担很重,一直无力翻建新房。
“今后准备搞农家乐。”盛生道告诉记者,自己已去临安太湖源等地方考察过,开农家乐,每年起码有2万元的收入,而作为房东,由于负责看管整栋农居,“联众农业”每月还将付给自己500元工资,单此项一年也有6000元的净收入。
与盛生道一样,村民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想要建新房的100多户村民一致通过了与联众公司合作的方案。”村委会主任盛忠盟说。
投资买房者同样对农家乐公寓非常满意。记者之后又来到临安西天目乡九思村,“联众农业”在此兴建的200套农家乐公寓已租售了80%以上。
记者在村里碰到了杭州中策橡胶厂的退休职工唐劲梅。去年5月,她花4万元在这里“买”了一间40平方米的农家乐公寓。“现在我过着跟‘神仙’一样的日子。”唐阿姨边带记者参观她的房间边眉飞色舞地介绍:“你看,造得比三星级宾馆还好。我现在的生活是每天早上打打太极拳,爬天目山,回来和邻居聊聊天,抽空还帮房东干点农活,大家关系处得跟自家人一样。这里的夏天很凉爽,晚上睡觉不用开空调,家里人叫了我好几次我都不肯回去呢。”
“联众农业”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这是一个三赢的做法。”在横畈镇镇长吴勤校看来,这一做法使得百姓、政府和企业三方得益。
与“联众农业”一样,眼下,在安吉、余杭等地,也有不少企业正在兴建农家乐公寓。方兴未艾的农家乐公寓建设热潮带来了许多积极效应,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该模式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市民投资这样的农家乐公寓有否政策风险?它究竟是探索了一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还是工商企业打政策“擦边球”在变相开发房地产?
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赵建平告诉记者,农家乐公寓的实质是农户将自己的房屋使用权交由企业统一出租经营,由于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也没有占用耕地,目前看来,“联众农业”等企业的操作模式与《土地管理法》并无直接抵触,对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也能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
对这一新生事物,赵建平认为值得继续探索、规范,但必须提防“变异”,要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同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