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6月,我们就与信宇物业公司解约了,可至今一笔近10万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钱,他们仍没有归还!”位于杭州下沙的香榭里花园一名住户日前向《浙江市场导报》投诉,她要求有关部门对于物业公司侵吞他人利益的行为予以查处。
不满服务另聘物业公司
香榭里花园为杭州商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2004年底交付,前期的物业管理由杭州信宇物业公司负责。今年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此后,因绝大多数业主对信宇物业的服务质量不满意,业委会选聘了另一家物业公司。今年6月,两家物业办理移交手续。
投诉住户所说的这笔10万元的钱,为信宇物业公司在服务期间,利用小区营业房出租等获得的,系小区经营性收入。住户们认为,这笔钱本该在交接时,移交给广大业主的,但是他们多次交涉未果。信宇物业对他们说,由于有众多的业主未交物业费,所以不移交这笔钱。
“物业费与经营性收入完全是两回事,怎么能混为一谈?”有住户认为,物业费所涉及的仅仅是部分业主,而经营性收入涉及的是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借口物业费未收齐,扣押经营性收入是非法的。
经营性收入为啥不移交?
因双方的矛盾难以调和,在业委会的要求之下,所在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于8月17日召集双方进行了协调,并形成了一份《香榭里花园物业移交协调会纪要》。《纪要》中确认,需移交的物业管理经营性收入总金额为9.91万余元。
尽管有了一份书面纪要,但业主们仍迟迟没有等到应该移交的款项。接到住户们的反映之后,记者赶到了杭州信宇物业公司采访。面对疑问,公司副经理李群则表示,并非由于物业费未交齐而不移交,问题的关键在于前期公共设施维护费由谁开支。
“业主认为,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即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公共设施的维护费应由开发商承担,我们认为这不合理”李群称,如果业委会一直没有成立,那开发商岂不是一直要承担这笔费用?
前期维护费究竟谁埋单?
“我认为前期费用应以公共设施的保修期为界,在保修期之内由开发商负担,保修期之外由物业公司负担”李群说,在“信宇物业”服务期间,香榭里花园有不少公共部位、公共设施需要维护,如电梯、水泵、绿化等,但目前它们已过了一年的保修期,因此相关费用得由“信宇物业”承担了。
李群向记者表示,经营性收入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的,因此近1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要在扣除这笔费用后,才可以移交给业主。
物业公司坚持自己的观点,前期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那究竟该由谁承担?有律师告诉记者,《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即“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参担”,“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物业开始销售(预售)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前的物业管理。”
“由上可见,前期维护费用显然由开发商负担,物业公司应将经营性收入移交给全体业主”律师认为。记者获悉,香榭里花园的这一起物管纠纷,业委会已向杭州市房管局反映。杭州市房管局将于近日再度召集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