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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租车司机慈善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为规范“救助金”的使用及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救助金”由浙江省慈善总会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予以保管。专款专用。
二、“救助金”的使用管理由省慈善总会、今日早报报社、杭州市交通局、杭州市运管处、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以及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中华灵芝宝浙江办事处等发起方和捐资方各派一名代表组成的“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日常操作及使用由今日早报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救助金”救助对象: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有营运资格的出租车驾驶员,因不法事件而意外受到伤害并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因自伤、斗殴、交通事故以及正常性疾病病故的,原则上非本“救助金”发放对象。
四、“救助金”的救助金发放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每名遇害身亡的出租车司机不低于8000元,受益人为该司机的直系亲属,按子女、配偶、父母等相应对象接受;受伤司机酌情发放。
五、“救助金”的支出程序为:
1、发生不幸伤害的出租车司机本人或家属、公司书面提出申请或“救助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提议;
2、今日早报派记者核查,并提出初步救助方案;
3、“救助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商、确认;
4、省慈善总会秘书处根据“救助金”管理委员会意见发放“救助金”并由受助人在领用表上签字。
六、“救助金”随时接收社会各界捐助。使用情况每年年底小结一次,接受各成员单位监督。
2002年8月22日
●相关背景
2002年7月25日凌晨,一名年轻的出租车司机在祥符镇孔家埭村被人杀害,他的妻子当时已怀孕6个月。
2002年7月27日,本报《以一个未出世宝宝的名义》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早报以此事件,回访了2000年前后被杀害的哥的家庭,并联合省慈善总会、杭州市交通局、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等,发起成立“的哥救助基金”。
2002年8月20日,“杭州市出租车司机慈善救助金”,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资10万元,各方捐赠10多万元。当年8月22日,早报向几位被害的哥家属发放首批救助款。
基金成立后,大家希望“永远不要去动用它”,但遗憾的是在当年8月24日,余杭的哥万云锋在半山镇杭钢加油站附近被劫杀,年仅25岁,早报送出第二笔救助款。
2005年8月19日,8年前杀害的哥徐强的3名嫌疑人落网,在警方的帮助下,早报将1.3万元送到了徐家。之后又向被害的姐汪建英、的哥诸敏等家庭送去了救助款。
2006年3月25日,又陆续向几位被害的哥家属伸出援手,帮他们暂时渡过难关。今后,基金将援助面扩大,张成波师傅成为第一个受到此援助的受伤司机。以后如果的哥受到人身伤害,该基金将随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