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农民状告政府抛荒,使其成为农民维权示范性的标本,该事件对闲置土地再次敲响了警钟,有利于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日前,浙江省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回收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引起强烈反响。而海宁市有关部门以“是闲置土地,还是蓄意阻挠施工”为题,通过当地媒体披露了“事件真相”。“真相”到底如何,本报记者亲赴海宁展开了调查。
失地农民状告政府不作为
8月17日,海宁市许村镇胜利村村民邬永方正在家中整理农田承包责任书,神情疲惫。
10天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邬永方等15户村民的行政诉讼,村民们恳请法院判令嘉兴市人民政府受理他们的复议申请,要求海宁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交回村民恢复耕种。该案件无意中成为国内首例失地农民状告政府抛荒案。
“围墙里面,原来都是成片的稻田。”邬永方手指着家门前两米多高的围墙说。“2002年底,村委会门口贴出一张市政府公告,说是村里268.19亩土地被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征用了,180多户人家的承包地在征用的范围内。”
“但是快4年了,这一大块土地就这么空着,杂草丛生。村民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村民们咨询后得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闲置、荒芜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应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7月4日,15户村民向嘉兴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下辖海宁市人民政府收回该块土地使用权,并交回村民恢复耕种。7月21日,嘉兴市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理由是,海宁市人民政府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应当交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与他们没有利害关系,他们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随后,邬永方等15户农民又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他们认为,丽宏君公司闲置土地的行为侵犯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要求海宁市政府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是闲置土地还是农民阻挠施工?
为了土地,村民和政府对簿公堂,在当地成为热门话题。“征地程序合法补偿到位,是农户多次阻挠致使项目开工迟缓。”海宁市有关部门在8月18日傍晚为自己紧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