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版权费收费标准:KTV每个包间每天收取12元的版权费。这个标准即日起至9月20日,将有一个月的公示期,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眼看着公示期即将结束,KTV企业坐不住了。
前不久,上海文化娱乐行业紧急商议,提出每个包间每天一元的“上海标准”,同时向国家递交了“听证申请书”。
昨天,杭州文化娱乐行业代表也坐到了一起,形成了较为集中的“杭州意见”——“版权使用费应为每个包间每天0.5元”。据了解,杭州娱乐行业协会将尽快完善提案,于近日上交国家版权局。
“12元的标准太高”
座谈会前10分钟,近20家娱乐企业的经营者沉默不语。为了热场,杭州娱乐行业协会副会长王渭尚带着紧迫的语气说:“免费午餐结束了,大家不能再逃避了。”
“12元的标准太高,这样会导致整个量贩式KTV行业的萎缩。就我们公司而言,每年光版权费一项就要上交116万元,这个数字相当于我们两家门店全年的毛利润。这样肯定生存不下去,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不交,要么就涨价。”杭州银乐迪量贩式KTV副总经理蒋照海的“苦水”打破了会场的沉寂。
开会前,蒋照海认真研究了“上海提案”——上海共有2.7万间包房,考虑空置等因素,就以两万间计,每间每天12元,一年就是8760万元,这个数字超过了上海整个卡拉OK行业的年纯利润。这是一种严重倒挂现象,上海KTV企业因此提出收费标准应是每间包厢每天一元。
他认为杭州KTV的利润只有上海的三分之一,版权收费标准也应该相应降低,“最好在每个包间每天0.5元”。
“0.5元”一提出来,马上击中了与会经营者的神经。他们表示,将尽快核算出一份企业的成本报告,支持这一的建议。
“收费方式不合理”
会上,大家对收费方式也提出了质疑。“卡拉OK经营场所按照包房数,‘一刀切’的收费模式实在不合理。”杭州金橙文化公司的经营者认为,包房数和实际使用数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每天实际使用的包房数是一个变数,白天的空房率很高,很多情况是“空大于开”。
相比按照包间数计算的版权费,大多数KTV经营者认为,文化部提出的根据曲库歌曲点击次数的收费标准更科学。“钻石年代”的总经理吴国荣说:“至少唱多唱少很明确,不点击就不收费,比较透明。”
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收费,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这个曲库系统能否包含所有唱片公司正式出版的歌曲?这些疑问,文化部目前还没有明确答复。
在进行商量后,KTV企业认为,应该“根据KTV经营方式的不同,自主选择收费模式”。会议结束前,王渭尚把这一条写进了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