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长城”和“康龙”是在一块地皮上办公的两家公司。
当时两家企业是亲密无间的。没想到,到2004年,“康龙”和“长城”闹分手了。今年7月,“长城”自行建造厂门,7月20日将厂牌搬回。
厂牌有了,还有一样重要的东西没拿回来,那就是门口那对威武的石狮子。第二天凌晨,江老板叫上自己的几个亲戚,用一辆铲车,把石狮子放在了自己厂子门口。
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这一场老乡加朋友的关系在最后的生意往来中崩溃,石狮子成了双方怒火的交锋点。
3.争辩焦点:石狮子到底算不算资产
既然是拿石狮子的名头上了法庭,双方自然要针对石狮子讲一番道理。
原告刘老板的理由是石狮子应该也是属于资产的一部分,既然“长城”在撤出时资产都写明是给“康龙”的,就应该包括这个石狮子,怎么能半夜三更偷偷摸摸搬走。
对于刘老板的这个说法,被告江老板不满了:“我为什么要跟他说呢,我这是搬我的东西啊。你看看,这石狮子上都刻着我们公司的名字。”
他还打了个比方,“这石狮子就好比是我家里的装饰品,不是说房子卖给你了,装饰品也要给你”。
上法庭争的这对“石狮子”吸引了玉环当地很多人的关注。有人给江老板投支持票,也有人很同情刘老板的感受。
8月22日,此案是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也就是判定石狮子确实属于江老板的”长城“公司。
赢了官司的江老板说“我不想多说了”。而刘老板说“我可能会上诉”。
刘老板说,其实哪怕官司他赢了,也没打算拿回这对石狮子,“我都已经想好的,打算去定一对两三万元的石狮子。我打官司就是想告诉他,这么对待一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是不对的”。
延伸阅读
把石狮子作为特殊吉祥物对待这个判法比较新
断案的是玉环法院资深的审判长项延永,他说“嘿,这个案子很有意思”,似乎是一起平凡的权属纠纷,又涉及的是石狮子这么个特殊的东西。
项延永说,他曾经做过大量的查询,试图寻找类似案例,但一无所获。“国内似乎都无此判例”,最后,项延永的案头工作就落实在加深对石狮子的理解上。
他查阅了很多资料,“石狮子还是从国外传进来的,到中国后就承担上了一个辟邪、镇宅的特殊含义”。“中国人买石狮子叫请,还要选黄道吉日迎进来,厂门没开,石狮子还要蒙上红布”。这种种举动,都说明老百姓把石狮子当一个特殊的吉祥物来对待。至少,在老百姓眼中,这石狮子绝对不是一个能够以价论取随随便便的寻常财物。
在这个案子当中,法官的裁判重点就是既考虑了当时石狮子是谁买的,也考虑了石狮子的特殊价值,此类物品的所有权转移应当以所有人的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为准。
“这个案子包含了我个人对石狮子的法律价值、利益的衡量,是一个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的裁断”。项延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