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企业认定 高技能人才评价新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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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7日 15:27: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9月6日讯 今后,大中型规模企业中的技术工人,在生产实践中如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可以不必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理论和操作等资格鉴定考试,只需通过专家综合考评组的评审,即可由企业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 《意见》规定,工程师或经济师还可“串线”成为技师。以前,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与技师等职业资格,一直是两个不同的序列。考虑到企业中的不少职工既有专业技术水平,又有高超的操作水平,《意见》提出将这两个原本不通的序列打通,努力让每名职工充分发挥才能和作用。
今后,在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道路上,不必每一次都参加理论考试。《意见》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技术人员,可突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的限制,分别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鉴定。他们只需通过相关工种的操作考试,不必参加理论考试。
在我省企业中,还存在着相当一批年龄较大、学历较低,但有着较强操作能力的老工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因通不过理论考试而难以晋级。《意见》规定,年龄在50周岁以上,或从事本职工作满30年的老职工,且已取得本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按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时,可免理论考试。
《意见》还规定,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的老师傅,如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或者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或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就有资格申报技师。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施晓义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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