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前进路上的迷惘与执著——我们的反思
“不要把留守儿童描述成没有父母关爱生活悲惨的一个脸谱的群体!”这是我在做这件事时的很强烈的第三方声音。留守儿童到底需要怎样的帮扶?
在帮扶中我们看到两种东西。一是话语的力量;二是物质资助的导向。
关于话语的力量。基于帮扶时间、能力和方式方法的局限,我们的初衷是大学生群体进农村的所谓“干预”应该是精神上的,即通过与留守儿童的交流,实现其观念的变革。假设是如果留守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曾经接触过那么一支大学生队伍,从而改变了他们对世界的看法和知识的认知,甚至也许就是那么关键的一句话,能够颠覆一个孩子对人生轨迹的追求,那么我们觉得这种可能性将会使此行变得更具意义。为了验证大学生群体干预的效果,我们增加了一个纵向的对比——对去年建德地区留守儿童的回访,但结论却是一个曾经采访的个案走上了人生的弯路。虽是个别现象,但却让我们再一次体会到社会和环境对于留守儿童教育和成长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同时一度感受到灰心、受挫和自身的渺小。实践的效果不能立竿见影,且只能视留守儿童个体的情况而达到不同程度的效力,在这一点上我们只能尽心尽力。“人的思想,特别在农村,会发生某些曲解,传统与现代,富贵与贫穷,梦想与现实,少年青年的困惑的不到有效指引,少年青年的萌生欲望的不到勇气与肯定。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思维和思想的培养需要长时间。”所以,我们还是要呼吁,政府应给留守儿童一个足够和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
关于物质资助。在这方面,我们曾经有过正向的经验,在对四川的22名贫困孩子的资助中,我们曾深刻地体会到每个孩子一年500元的资助是他们生活的动力,是点燃他们生活希望的火种。然而,有另一种声音又不得不使我们辨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对这个群体去做廉价的帮助,去施舍,用钱换取他们的感恩,让他们形成对救济的依赖,这些是对他们人格最大的摧残。除天灾人祸以外的各类帮扶和救济或许正在成为城市人泛滥情感的一个衍生,成为农村的一种经济现象,成了一种可以期待的东西。”
(五)让我们尽力减少“制度性孤儿”——来自民众的呼吁
在调研中,我们接触到了诸多学者和社会人士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看法:
“留守儿童问题是特殊社会制度转型过程中必然产生的深层次市场经济副产品。同时也是农村不发达的生产力的反映,涉及到历史、观念、制度、法律、社会关系的调整、产力发展提高和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的调整、社会二次分配比例的调整、还有未成年少儿人权保护立法和执法深度和广度,等等。”
“农村生产机械化程度提高,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城市工业化生产又需要多余劳动力,因此,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成为必然,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中的一种。城乡一体化发展已成为趋势,除了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的改革以外,现阶段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问题的缓解和逐步改善需要户籍所在地政府和父母外出务工所在地政府真正关注到这一问题并有能力形联动机制采取举措。”
壁垒森严的户籍制度横亘在面前,仿佛是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只能仰望却无法跨越。社科院学者陆学艺认为,取消户籍差别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只有放开户籍制度才能减少农民。尽管农民工为城市发展抛尽血汗,但却始终无法洗刷农民身份的胎记。
城乡分割的教育制度也是留守儿童及其父母面临的一个巨大障碍,学者宋林飞屡屡呼吁:建议城市教育部分把农民工子女的读书问题真正摆到议事日程上来。
当然,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农民收入的问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说,农民收入存在三大特点:绝对额比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农民收入在地区之间很不平衡。因此,要加快城镇化进程,调整农业结构和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与此同时,根本之策还在于从法律上加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留守儿童群体不能成为盲区,否则贻患无穷。但改变这种现状不能“头疼医头”,从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顽症入手,让农村经济发展起来,农业发展水平提高起来,农民增收的幅度更大一点,同时要适当开放户籍,并想法解决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难的情况,各方措施都紧跟过来,留守儿童的盲区就会被填补,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对我们提倡的和谐社会建设也是一种有力的推进。
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在进行这个课题的同时看到了宁波奉化力邦村模式的崛起,它带给了我们在劳动力流入地解决其子女教育问题的希望。同时,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的有关规定将逐步贯彻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