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办法》还规定,应诉企业需要向未应诉企业和有关部门取证的,未应诉企业和有关部门应予协助、配合。证据使用方与证据提供方应当签订证据使用保密协议。
“万众一心,其利断金。只有这样,才能在应诉反倾销中争取最有利的结果。”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徐剑锋研究员说。
行业协会要成为“带头人”
光有企业的团结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在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协作下才能更有效地应对反倾销,《办法》就此专门列出“职责分工”表,这在全国也尚属首次。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的领导;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反倾销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等其他13个相关部门要适时引导投资方向、做好专业律师培养、严把出口商品质量关等。
从温州打火机行业成功胜诉欧盟反倾销案中不难看出商会组织的重要作用。2002年5月,欧盟宣布对产自中国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但随后一年里,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带领国内15家主要打火机企业集体出资,组织了“中国民间第一(应诉)团”,聘请国内外著名律师赴欧盟交涉,终于在当年的8月,促使欧盟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诉,温州打火机也取得了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应对欧盟反倾销的第一次实质性胜诉。
因此,“行业协会要成为应诉带头人,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磋商、谈判和游说等工作。”陈巧艳表示,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及时了解本地区、本行业的产品出口动态,收到重大的、紧急的预警信息后,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办法》规定,出口反倾销预警等级按紧急程度由高到低设红、黄、绿三个等级:“红色”表示该产品已面临设限威胁;“黄色”表示该产品可能招致设限威胁;“绿色”则表示该产品与设限威胁尚有一定的空间。
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在获知案件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协同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做好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
“100万美元”抓住了浙江特色
《办法》的出台带有浓厚的浙江特色。徐剑锋说,浙江是一个以一般贸易为主要出口方式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大省,现有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3.6万多家,并且行业特色明显,集中度较高。
此外,浙江的中小企业数量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在全省GDP中的产出贡献也占到90%以上。如浙江嵊州,人口70万左右,有1000多家领带厂,年产2亿多条领带,国外100条领带中有40条出自这里。“在此情况下,浙江涉及众多的国际贸易摩擦也就很容易理解了。而众多的中小企业更是频繁遭遇反倾销大棒。”周津淼说。
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表示,针对个别企业不积极应诉的现状,《办法》规定:涉案金额在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企业或涉案出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如不参加应诉,必须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其中强调的“100万美元”,就是针对浙江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记者采访中也注意到,在温州市2001年至2004年的11起比较典型的反倾销案例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案例也只有2002年6月欧盟对中国打火机进行的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