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可设立存款账户 杭城主要银行却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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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6日 13:15: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小区业主委员会不能设立银行账户,一直以来是业委会充分实现“自治”的一块绊脚石,业主的许多权益因此得不到保障。今年3月,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许可业委会设立基本存款账户之后,上述问题有望迎刃而解。然而,记者近期随机探访了杭城一些主要的商业银行后却发现,业委会想要设立账户还有待时日,因为这些银行对相关政策尚不知情。
今年7月,本报曾对杭城小区的“物业收益”情况进行了一次大型调查。当时,众多业主向浙江市场导报反映,业委会因为没有法人资格,不能设立存款账户,巨额的物业收益只能“借道”物业公司的账户。由于受制于人,直接导致了这部分资金存在着账目不透明的问题,成为业主与物管公司引发矛盾的重要源头。
此后,记者则从有关方面获悉,早在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即发文,许可业主委员会设立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中指出,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在提供了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后,可以设立基本存款账户。
但是,记者随机选取了在杭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询问后,相关人员均表示不知情。“业委会不能设立对公账户,因为设立对公账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等,而这些业委会都无法提供!”记者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当记者提及人民银行的文件时,银行工作人员均称,尚未收到这样的文件。
业委会究竟能否设立银行账户?记者最后联系了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负责账户管理的一位人士则明确表示,业委会可以设立银行账户,这在政策上已经获得了许可,相关的文件也已下发。
来源: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
记者陈彤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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