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产经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十一"消费提示:旅行社对老人小孩不得另行加价

www.zjol.com.cn  2006年09月27日 10:56: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9月26日讯 旅行社对老人、小孩旅游另行加价,涉嫌价格歧视!今天中消协和省消协联合发布“十一”消费提示,呼吁旅游行业加强自律,停止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做法。

  不久前,浙江省消协对全省12家旅行社作了一次暗访调查发现,旅行社对老人、小孩游客普遍要加价300元至800元。今年1月至9月份,省消协受理的相关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也有了较大的增长。

  对于此类行为,中消协和省消协认为,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的商品和服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旅游团费主要由餐饮、住宿、交通、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费用构成。每位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所享受的服务基本是相同的,老人、小孩也没有得到额外的服务,仅仅是因为年龄的差异,旅行社就要对其另行加价,明显存在着价格歧视。另外,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旅行社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有强制交易之嫌。

  中消协和浙江省消协呼吁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明令制止行业内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做法。旅游行业加强自律,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和维护商业道德。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也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或一味追求低价旅游线路,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杨军雄 吕律 沈潇  编辑: 傅歆

相关稿件
·省消协建议明令制止:老人小孩出境游另行加价 2006-09-27
·老人小孩旅游另加价涉嫌歧视 2006-09-26
·老人、小孩旅游另行加价“潜规则”涉嫌价格歧视 2006-09-2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