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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丽水通济堰被破坏强建工业园区

www.zjol.com.cn  2006年10月16日 11:33: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保护区内兴建工业园开发理由是发展经济

  在通济堰文物保护区内搞工业区,莲都区政府的理由是碧湖镇作为当地的第一大镇,由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长期得不到很好的发展,人口长期处于减少状态,而开发工业园区是为了增强碧湖镇的人口聚集和产业支撑功能以及带动周边近十万人口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而且,工业园区的面积不到通济堰整个保护体系的二十分之一。

  区政府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工业园区的建设前提是不破坏通济堰保护体系,规划建设始终做到广泛征求省、市文物专家意见,并根据上级文物部门专家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才形成了1.98平方公里保护方案。特别是在行政和专家两个层面形成了“以最小的开发成本谋划整个通济堰保护的整体利益”的共识,在保护优先和科学利用之间寻求结合点。

  其实在文物保护区内搞开发,莲都区自己也有一肚子的“苦水”,原有成型的工业区在丽水地市合并时都由市里直接管理,最后留给区里可以成面积开发的地方只有碧湖平原了,而且莲都区前期已经为建这个工业园区投入了巨额资金,仅仅几次规划就用了二百多万元。

  2006年5月16日,浙江省政府批复了划定通济堰等22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06年7月3日,浙江省文物局批复了《通济堰碧湖产业区块道路工程文保初步设计》,原则同意按照该设计方案实施。10天后,莲都区举行了隆重的碧湖产业区块开园仪式。

  专家曾强烈反对为什么不起作用

  虽然莲都区政府的有关人士一再告诉记者,在通济堰文保区内开发是得到省里专家组的论证认可,但是,记者采访这些专家后,却得到大相径庭的答案。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系教授、省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成员张友良理解当地想发展经济的愿望,但他强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全力保护,不能讨价还价。“在保护区里建工厂,那些水渠不就成了城市弄堂中的小水沟了嘛,我不同意,有人就做我的工作。”他告诉记者,只保护大的渠道和概闸,不保护毛渠和周围的农田,通济堰将会失去水利灌溉工程真正存在的意义。

  刘正官也是浙江大学建筑系教授,没有参加全部的论证,但“该提的意见都反映了”。刘教授告诉记者,为修道路在水渠上加盖板的做法不是保护,因为加上盖板就不是文物了。

  长期从事全省的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丰富的文保实践经验的姚仲源曾任浙江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他很无奈地表示,“我们不同意怎么样,我们没有行政审批权,只能是说说不同意见而已。从历史文物的角度应该保护完整的水利灌溉水系,从生态环境的角度也应该保护生态原貌。”

  记者未能联系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保室主任宋煊,但是他在早些时候接受采访时说的话让人记忆犹新:“我不主张,也不同意破坏通济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拿掉容易,想恢复却不可能。一任领导只有几年的任期,而通济堰已存在了1500年,历经千年风雨和十几个朝代,不应该毁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上。”

  经了解,省里专家组由5人组成。原省建设厅副总规划师翁可隐先生曾经是专家组长。翁先生的直率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应该保护整个通济堰水系,让后人看到我国古代农田灌溉的全过程。我提了意见当地不满意,还有人背后搞小动作,我一气之下以后就不再去了。”

  专家们首先坚决反对在保护区内建工业区,其次提出如果非建的话,也要远离中心位置改建在碧湖平原的最西边,尽量减少对通济堰整体概貌的破坏。省文物局也曾明确表示:“因工业园区现选址处于通济堰水系之核心地块,建议莲都工业园区重新选址。”

  但是,在莲都区发展经济的决心和区政府强有力的“说服沟通”面前,工业园区最后还是“如愿”地定在通济堰水系的中心地块,因为这个位置可以和碧湖城镇连为一体。对此,专家们表示出的只能是无奈和叹惋。

  记者比照规划图纸发现,碧湖工业园区和道路工程已经侵及到通济堰的保护范围内。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这些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动工。经记者了解,国家文物局和浙江省政府至今也没有同意和批准上述工程。

  专家们告诉记者,14条整齐划一的道路网格必将与通济堰自然弯曲的竹枝状灌溉网系形成强烈对比,现代的工业建筑必将与周围古老的农田渠道形成强烈反差。而按照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通济堰的灌溉作用为历朝历代政府所重视。解放后,我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通济堰进行了24次保护性修复,延续了上千年的修缮传统。但这一次碧湖工业园区的开发却引来各方面的质疑。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个1.98平方公里的园区今后还有不断扩大的危险,碧湖镇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3平方公里,2020年将达到6平方公里左右。

  编辑手记

  通济堰的遭遇绝非个案:

  由于建设工业园区,浙江省湖州市杨家埠地区古墓遭到严重破坏,文物部门出面协调,要求停工近两个月后,这一野蛮施工才真正停止,但此时,一座古墓已面目全非。

  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未经报批,擅自在始建于清顺治六年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库伦三寺正中开辟了一条长约1000米、宽10米的公路,严重破坏了古建筑群的历史风貌,来往的车辆引发的振动给古建筑群造成了潜在的安全危害。

  ……

  有城市建设专家曾总结出我国城市发展出现的四大“怪现象”:千城一面、规划混乱、好大喜功、伪造古董。细究这四大乱状的深层原因,可以说,正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权力之手在背后操纵。

  某些地方官员之所以不遗余力地这么做,正是为了追求个人政绩。盲目追求GDP增速,不顾一切地上项目、铺摊子。在畸形政绩观的刺激下,这些官员潜意识里认为,文化遗产带不来政绩,把文化遗产夷为平地,盖上高楼建大厦,才能带来滚滚财源和显赫政绩。

  不久前,苏州、杭州等地推出了一项新举措,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干部考核,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造成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的现象,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不失为可喜的探索。把保护文化遗产上升到和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地位,官员才不会动辄以发展经济为名行破坏文物之实。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记者 薛子进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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