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湖州市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从11月开始,未参加医保的人员就可以自愿缴费参保,从明年1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湖州市的这项制度,愿意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成年人每年需要支付200元,未成年人支付100元,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对于低保家庭人员,财政还会另有补助。参保人员可以报销医疗费的40-60%。“明年是新制度实行的第一年,如果实行得顺利,今后政策还会逐步调整,可以报销的比例可能会大一些!”费明江对记者说。
费明江说,在湖州市区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同时,湖州还将在各个县市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在两三年内,让湖州所有居民都有条件享有医疗保障。
对城市的另一部分人群——没有湖州户口的外来务工者,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要求他们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于有困难的农民工实行救助。“我们的目标是人人都能享有医疗保障!”费明江对记者说。
浙江将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不仅是湖州的目标,也是全省的目标,浙江将在‘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小恩对记者说,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最关心、最重视,也是最现实和最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浙江省在实行医疗保险方面在全国是比较领先的,到今年8月末,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98.9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浙江全面推行,覆盖农村居民2902万人,覆盖面为86%。
现在正在试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一起,构成全民医保网络,使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作现在处于试点阶段,2007年将在全省逐步推开。
陈小恩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对象为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这些人在全省有500万左右。省里要求试点各地根据不同的人群特点确定保障方式。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范围重点是大病住院治疗。
对于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陈小恩说,浙江省已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到2008年,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参保人数,要达到1200万,全省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并且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根据农民工的特点的医疗需要,合理确定保障方式,争取让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农民工,都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