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家企业成为全国首批免验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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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0日 21:56: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10月30日讯(通讯员 斯欣宇 记者 杨晓燕) 记者今天从省检验检疫局获悉,我省的浙江柳桥羽毛有限公司和浙江杭州桦桐家私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生产的出口水洗羽绒羽毛和出口木制品经过国家质检总局严格审查后,完全符合《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与国内15家企业一道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免验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
据浙江检验检疫局介绍,获得免验资格殊荣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免验有效期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免验管理。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口免验的食品、农产品进行适当的抽批检验,并建立相关免验仪器农产品企业的档案。免验食品、农产品出口时,相关企业可凭有效的免验证书、外贸合同、信用证、企业对产品的自检报告等文件,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放行、出证手续,产品免去检验检疫,免收检验检疫费。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
据了解,出口食品免验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鼓励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而施行的。今年10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6年第150号公告,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优质出口食品、农产品试行免验制度。
据了解,申请出口免验的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食品、农产品应当符合5个基本条件。首先,企业取得有效的出口晗呀卫生注册证书和HACCP等认证,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并能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其次,企业能常年保持正常的出口生产和经营活动,信誉良好,生产规模、出口数量、产品质量安全居行业领先地位,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示范性;第三,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除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外,须拥有符合要求、能满足出口需求的自属种植或养殖基地;第四,企业申请出口免验的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连续3年检验检疫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出口产品未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第五,企业须具有完善的检验管理制度和较强的自检能力,其实验室按ISO/IEC17025运行和管理,能满足出口产品相关项目的检测要求。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斯欣宇 记者 杨晓燕
编辑:
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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