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夯实社会和谐之基,关键在于加强基层班子和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石,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集中换届工作,把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之中,融合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优化结构,充实调整,形成梯次,增强活力,使组织建设、班子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相一致、相契合,与和谐社会建设相协调、相适应,以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整体上水平,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组织基础。
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支撑点,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支撑。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做好机关、企业、农村、城镇社区和学校、文化团体的党建工作,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乡镇党委要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要树立统筹观念,注重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发挥各类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党组织成为基层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心骨。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村委会直选等制度,改革与完善乡村民主治理结构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要把提高基层干部的能力水平和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重点,发挥基层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好、能力强,对基层的影响力就大。人民群众看我们党和政府是否清廉,看我们的党群、干群关系是否和谐,主要是看身边的基层干部,看他们的一言一行,看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因此,要始终坚持把提高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以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方面,要结合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贯彻中央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四个文件为要求,制定出台相关文件,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深入解决基层领导干部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等问题,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提高他们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指导、关心、爱护。要引导基层干部在换届中讲党性、树正气、守纪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形成和弘扬和谐文化。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这“三真”要求,关心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具体困难,使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工作的动力,通过党内和谐引领和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原载《求是》杂志2006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