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严控经适房的利润空间 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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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06日 14:17: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杭州市出台新规,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的利润空间,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确保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保持合理的差价,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
为保证经济适用房价格与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近日,杭州市物价局和建委联合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计收)等7项内容;税金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利润,《办法》明确规定不得超过开发成本前4项费用之和的3%。
同时,《办法》明确列出了7类不得计入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费用,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小区规划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建设费用,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它费用,各种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和罚款,各种资本性支出和因违规违章造成的事故而产生的费用,按规定已经减免及其它不得列入开发成本的费用。杭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市场的规范和稳定。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李刚殷、曹鸿涛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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