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2007年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同等有效,不分配各中学推荐名额。工作流程是:
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完成网上申请报名,并寄交个人申请材料。我校将根据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工作。
我校招生专家组将对通过初选的考生进行复试,全面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并提出入选名单。
浙江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入选名单。于5月份报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具有优良的人格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具有突出的学习才智或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保送生必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详见附录)
2、自主招生工作在广东、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南、安徽、江西、陕西、北京、天津等省(市)进行,其中广东省、江苏省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河南、江西、北京三省(市)只招收理科考生(因无文科招生计划)。
3、我校保送生、自主生选拔将同步进行。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需申请参加保送生选拔,不必再申请自主招生选拔。
二、申请报名
1、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http://zdzsc.zju.edu.cn/zsc-proj/online-request点击进入,申请时间为2006年11月3日至2006年11月30日。
2、申请者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7年保送生/自主招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为必要材料,需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06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