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行驶——一旦出事后果严重
汤先生:我是一名驾驶员,平时开车最害怕的就是电动车。特别是晚上,路况好时,电动车的速度几乎都赶上汽车了,有的还开到了机动车道上,很危险。
曾小强警官: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确实有,这是很危险的。晚上道路条件比白天好很多,一些路口也没有交警值勤,那些不自觉的人就把电动车骑上了快车道。其实,电动车没有尾灯,速度又快,晚上碰撞后果会很严重。
违章载物——发现要处20元罚款
市民姚先生:经常会看到电动车载着大包小包,有的还带好几个小孩子。电动车载物,是否有规定?
钟晓军警官:违章载物是电动车比较典型的一个违法现象。城市里常见的用电动车送水现象,就是个“定时炸弹”。一般规定,电动车所载的货物,长度不能超过车尾,宽度不能超过车把。在这方面,浙版新交法第73条也明确规定:不按规定载物的,处20元罚款。载货也不能超过30公斤。
市民建议
电动车可否有专用道
方女士:今年6月份,我就在非机动车道上被电动车撞过,电动车速度快,就不能有自己的专用道吗?
市民胡先生:电动车与自行车一起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电动车的速度远远超过自行车,经常会越线抢道,刮擦、相撞事故也频频发生。是否可以考虑设置电动车专用通道?
曾小强警官:按照杭州现在的路况,不太可能设置电动车专用道。杭州路面已经过多次拓宽,能利用的道路资源都已经利用起来了,只能对电动车加强管理。
钟晓军警官:对于电动车的行驶路线,以后可能也要进行逐步限制,比如先限制其在非机动车与行人混行道上行驶,再禁止在混合交通道路行驶,最终实现通行范围限制在机非隔离道路上。
能否对电动车也实行监控
市民朱小姐:很多路段都有机动车电子监控仪器,节省了不少警力。现在电动车违规现象也很严重,有没有可能在部分繁忙路段设置电动车电子监控系统?
钟晓军警官:交警的非现场执法分为民警摄像和电子监控,这确实可以节省警力。就目前的科技看,装电动车电子监控系统还是不现实的。
电动车不能一“禁”了之
沈先生:我平时都是开车去上班的,但我同时也在公司放了一辆电动车,去离单位较近的地方办事,我就骑车出去。电动车体积小,方便操作,更重要是在路边就能够停车,不用找车位。听说广州那边在限制电动车,我们这里应该暂时不会禁止吧?我觉得还是别禁的好。
肖孙达警官:电动车还是有很多优势的,目前禁止它上路,还不太现实。我们做过一次调查,一般家庭中有电动车的比例占到了四成,自行车只有三成,说明如今电动车普及率更高。关键是骑电动车的人要遵守交法,管住自己的手,不要一味地加电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