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盗后有补偿?
消费者质疑厂家的“补偿单”是个噱头
只要购买杭州“天堂神鹰”电动车,就能获得一份“电动车整车失窃补偿单”。可日后,万一电动车被窃,消费者真能凭这张“补偿单”获得些许补偿和优惠吗?今年6月购买该品牌电动车的吴先生,最近就为这份“补偿”头疼着。
买车即送“补偿单”
今年6月26日,吴先生在杭州明飞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天堂神鹰”电动车,并获赠了一份“电动车整车失窃补偿单”。业务员告诉他,万一日后电动车被盗,凭此“补偿单”以及相关证明,就可到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杭州建业公司以6—8折的价格购买一辆新电动车。
本月6日,吴先生的电动车不幸被盗。他想起了购车时的这份“电动车失窃补偿单”,并打算凭这张单子再购买一辆新车。这次,吴先生打算买一辆便宜点的电动车,他希望建业公司能直接按相关标准补偿现金。
想获补偿限制多多
但建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补偿优惠只限于购买建业公司的电动车,不能折现。“从购买之日计算,一个月内失窃,消费者支付原发票金额的60%,就能重新拿到相同型号的电动车一辆;1—6个月内失窃,则消费者需支付70%;6个月—1年为80%。如果要更换便宜一些的车,则按该车型的市场标价计算,扣除公司承担部分,其余由消费者自付。”
按吴先生的情况,他重新买一辆“天堂神鹰”要支付1940×70%=1358元;但吴先生认为,经过近5个月的时间,这款“天堂神鹰”的市场销售价已经下降了100多元,因此按原来的售价计算“赔偿金”并不合理。此外,由于电动车的标价往往比实际销售价要高出200多元,因此,吴先生认为,按标示的价格进行计算也不合理。
吴先生觉得,对电动车整车失窃进行补偿,本质上并不是厂家赠送的,而是消费者购买的,因为涉及补偿的成本肯定已计算在车价里了。他认为,如果消费者想买一辆便宜点的电动车,根据厂家的计算方法,消费者按“补偿单”付钱之后,并没享受到应享的优惠,“补偿单不过是个噱头罢了”。
据了解,当初在这份“补偿单”上签字的人也非购买者吴先生本人,而是商家的业务员替吴先生签上的。
厂家愿与消费者再协商
昨天,记者来到杭州建业电动车有限公司,就此事件采访了该公司的销售部孙经理。他对吴先生的想法表示理解,但他坚持公司的规定不能轻易修改,而且公司推出这项服务也是有巨大风险的。
孙经理表示,新款电动车销售一段时间之后,确实存在降价情况,但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降价和涨价的风险同样存在,因此不能说降价了消费者就吃亏了。此外,孙经理坚持,销售电动车是有折扣,但这一折扣并不是统一的,消费者如果要选择便宜的车型,他们只能依据标价。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六合律师事务所高律师。他认为,从“补偿单”本身看,厂家虽然没有欺诈或违法行为,但其中的条款过多地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其诚意难免受质疑。另外,业务员代替吴先生签字的情况如果属实,也可能导致该“补偿单”无效,双方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此事。
至记者发稿时,孙经理答应,他们将和消费者进一步协商,尽力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