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院前急救
有待进一步规范
作为一家民营医院,余杭骨科医院希望从车祸急救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以发展壮大自身,本无可厚非。不过,对于人们所说的,余杭骨科医院争夺病人资源与余杭“120”争夺急救市场一说,该院一位负责人并不认可。
“我们的救护车属于医院的自备车,用作患者求助和转送病人之用,并没有想过要和‘120’去争夺市场。我们医院地处城乡接合部,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如果老百姓打来电话求助,我们却不出车,这在道义和责任上都是讲不通的。”他说。
余杭120急救中心是杭州市急救中心的分支机构,但挂靠于当地实力最强的第一医院,其人员编制也都在第一医院。由余杭120急救中心接收的伤者,送到骨科医院治疗的至今没有一例。
按照骨科医院的说法,当初他们的救护车前往车祸现场是接到了车祸目击者的求助电话。那么,他们能够吸引人拨打其急救电话,并屡屡抢在120之前到达事故现场,作为正规的120急救中心,本身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有媒体曾报道过今年7月下旬发生在余杭区塘栖镇的一起事件。由于余杭120急救中心的接线记录记错了病人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导致原本5分钟可以到达的急救车,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虽经院方全力抢救,但终因延误时间过长,病人还是离开了人世。
同一场车祸,两辆救护车时常发生“不期而遇”的情况实在令人疑惑。难道求助当事人一面会报给余杭120,一面又会报给余杭骨科医院吗?其中是否另有隐情,记者调查时尚得不到有力证实。
两家120“撞头”了
小小一个县级区,竟有两家“120”争夺医源,不在路上“撞头”才怪呢。
这可不是凭空说说的。喏,今年2月25日,江苏大丰市就传出一条爆炸性新闻:一家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与一家骨科医院的救护车,为“先下手为强”,在路上强行超车时发生了碰撞,不仅造成两名拖拉机驾驶员和3名医护人员受伤,更严重的是,导致另一起车祸受伤需急救的女子延误抢救时间,不治身亡。
今天我们报道的主角,也是一家公办的人民医院和一家民营的骨科医院。尽管彼此都姓“医”,但后者毕竟尚不够承担“120”的特别资质,如此提前“超车”,显然是错误的。
本来,为在车祸急救市场分得“一杯羹”,是无可厚非的。但市场经济也有“游戏规则”,行业也有行规,不能“想唱就唱”。否则的话,也有人去买几辆车来,喷上红漆,装上水带、水枪、报警器,组织一支“119”去城镇乡村救火,那岂不要乱套了?
当然,应当承认,120“正规军”目前还存在不少弊端,还有待规范和改善的方面,比如:到达抢救现场的时间有时确实没有“非正规军”快。这样的话,我们能不能来个假设:如果,作为一种附属和扶助,民营医疗机构的救护车在不冲突“正规军”的前提下,似乎也该在意它的诉求,给予它生存的空间。只是,“正规军”可考虑适时收编这些民营出生的“野战军”和“游击队”,以扩充整个急救中心的实力。
毕竟,医疗机构越来越向营利转型;毕竟,“120”不像“110”、“119”那样更直接涉及公共安全。(28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