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已生效,其对反腐败的标本式意义在于警醒世人——受贿并非仅限于直接的财物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干部王雅萍受有关单位邀请携丈夫两次出国旅游,开支4万余元均由对方支付。前不久,萧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雅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一审宣判后,王雅萍没有提出上诉。目前上诉期已过,判决生效。
“游贿”获刑:杭州尚属首例
国家工作人员因接受出国旅游好处而被依法判处刑罚,这在杭州市尚属首例。
2006年3月,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在查办该区技工学校原校长任某涉嫌贪污案的过程中发现,任某为提高学校的收费标准曾向萧山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王雅萍行贿,并两次邀请其携夫出国旅游,费用由学校财务支出,数额较大。
经过秘密初查,检察机关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迅速进入侦查程序,从而揭开了这起旅游受贿案。王雅萍,1964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原系萧山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副主任科员。2004年至2005年,她利用负责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便利,为该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并有接受其他财物的行为,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0元。
在许多情况下,某些非财产性的利益比财产性的利益更具腐蚀性,更能够达到行贿者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受贿罪的贿赂范围,不能仅限于直接的财物,应当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因此,此案的判决意义非同寻常。
接受谢意:一游“新马泰”
2004年二三月份,这家技工学校为了提高收费标准,给物价部门打了一份申请报告,而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就是王雅萍。之后,王雅萍同分管副局长去邻近的绍兴市考察了技校收费情况,发现萧山技工学校的收费标准比较低。但由于上级没有出台有关提高收费标准的政策,该学校的申请报告最终还是被退回。
尽管申请报告没有被批准,但技校方面尤其是任某心里依然十分感激王雅萍——因为她的奔走帮忙,至少让物价部门了解了该校收费标准低于邻近地区同类技校的实际情况——这为以后的提高收费标准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个月后的一天,王雅萍到该技工学校办事,被请进了校长室,成了任某的座上宾。在任某的记忆中,王雅萍从1997年起就负责该校的验审工作,每年都要验审一次,但从来不到校长办公室。而王雅萍也奇怪,这次不是年审却被请进了校长室,是否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说。果然,王雅萍在校长室坐定后,任某首先是一番感激,很快话锋便转了,说学校想邀请王雅萍夫妇去新马泰旅游,并说费用不高,每人三四千元,他的妻子、女儿和学校办公室鲁主任、王会计都将一同去。王雅萍听出了言外之意,回答说:“和老公商量一下。”其夫听说后表示“一起去”。
其实,这是之前任某与鲁主任、王会计就已敲定好的:学校出面,邀请王雅萍夫妇去新马泰旅游,鲁主任、王会计二人陪着,任某的妻子和女儿也一同去。
两天后,任某又给王雅萍打去电话说:“你这样关心我们学校,学校请你们夫妇去新马泰旅游一趟,时间安排在暑假里,越快越好。具体由鲁主任与你联系。”电话那头的王雅萍回答很干脆:“好的。”
不久,鲁主任拿来一张出国护照申请表格给王雅萍。王雅萍填好后盖了单位公章交给了鲁主任。她对单位领导说,自己要请年休假自费去新马泰旅游。2004年7月底,王雅萍夫妇踏上新马泰游程,玩了七八天。夫妇两人的旅游花销一共是12620元,全由技工学校支付。
再收好处:二游澳大利亚
虽然经过一番努力,但该校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还是没有进展。情急之下,王雅萍想去上级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校方当然求之不得,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也同意了。2004年12月的一天,根据安排,王雅萍带着任某、鲁主任等人去杭州了解情况。途中,她收下了任某送来的一张存有1000元钱的银行卡。事与愿违,这次咨询到的信息仍然是杭州地区目前没有实行浙江省关于技工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文件,所以,该学校还不能提高学费标准。任某根据王雅萍的指点提出,学校能否作为提高收费标准的试点学校?得到的答复依然是否定的。尽管如此,校方还是非常感激王雅萍,让他们了解了杭州执行新收费标准的情况,同时也为他们进一步工作打通了路子。
时间到了2005年,学校终于等到了好消息:提高技校收费标准的文件出台了。很快,萧山区物价部门就贯彻文件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了文件。该技校结合自己的实际,根据区里的这份文件,再次提交了一份提高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