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测站职工勾结“黄牛”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有关部门已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四自费”也称“四自”工程道路通行费,是政府部门对进城车辆征收并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还贷的费用,因为对私家车和城区相关车辆收取不方便,杭州市有关部门便在各大车辆检测站派驻人员,对年检车辆统一收取。没想到“黄牛党”从中找到发财机会,与个别检测站收费人员勾结,大肆逃费,中饱私囊。
今天上午,拱墅区人民法院将对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的两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这起由检测站内部职工勾结“黄牛党”偷逃上百万元“四自费”的窝案暂告一段落。
此前,原杭州市公安局第三车辆检测站工作人员吴渭芳因贪污等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该系列案中的最大“黄牛”、原浙江省钱江运输公司办证员裘小海也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并处罚金。
收费员和“黄牛”一起等判决
今天上午宣判的将是丁杭燕与张列伟贪污案。34岁的丁杭燕案发前是杭州市公安局第四车辆检测站职工,负责收取杭州市城市道路通行费(即“四自费”)及收费后对相应车辆城市道路通行卡进行清卡,而33岁的张列伟则是一名专门承揽车辆年检业务的“黄牛”。
此前,检方指控,丁杭燕在2004年6月至10月份间,伙同张列伟在办理“四自费”及道路通行卡的过程中,采用不缴或少缴的手段,分次使10多辆车不缴或少缴费34595元,丁杭燕个人从中得款4000元。
另外,丁杭燕在2002年8月至11月,以同样的方式帮助其他“黄牛”偷逃“四自费”,并从中得款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丁杭燕作为在国家机关中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侵吞杭州市城市道路通行费64595元,其中张列伟参与侵吞34595元,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黄牛”给收费员发“工资”
裘小海是“黄牛”中业务做得最大的一个,他与吴渭芳之间的关系也最为紧密,裘小海不但每月给吴渭芳发固定“工资”,还经常邀请收费员出境游玩并借机行贿。
裘小海向收费员“进贡”的方式有多种,如果车辆不缴费,每辆给收费员500元左右,而像吴渭芳这种“老关系”,则每月能从裘小海手中领到5000元。
为了拉拢其他收费人员,经吴渭芳撮合,2004年5月,由裘小海出面并邀请同为第三检测站工作人员张燕纬到香港旅游,费用全由裘小海承担,袭小海还分别送给每人港币1万元。
关系打通后,收费员为“黄牛”逃费大开方便之门,有关部门事后查实先后有180多辆汽车少交费或不交费。
为逃费甚至伪造票据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裘小海等人勾结检测站收费人员,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偷逃“四自费”高达116万多元。
涉案人员为逃费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伪造相关票据。检方归纳出主要三种方式:一是将年检车辆吨位以大改小,从而达到小吨位少交钱的目的;二是开具抽心发票,办案人员介绍,收费发票都是一式三联,收费员可以同时开出两张分别为1000元和1万元的收费发票,从中抽出各一联,1000元的用于窗口正常缴费,1万元的则留底用于有关部门核查;最后一种方式则是干脆伪造“四自费”票据,通过收费员办理年检车辆通行卡交费,再对通行卡进行清卡。
检方介绍,除吴渭芳、丁杭燕之外,至少还有两名检测站收费人员牵涉此案被判刑,而窝案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对“四自费”收取过程中存在的漏洞采取相关紧急措施进行补救,窝案中被偷逃的“四自费”也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