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房价、自助合作、委托建造,这些似乎一开始就成为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破冰的关键词,给众多急于想实现“爱屋”梦想的人带来了曙光
温州合作建房“政策风险在增加”这一传言的发展,又无疑给千百万试图通过这一形式实现“爱屋”梦想的人当头浇了盆冷水
12月14日,温州“合作建房”联盟(下称“合作建房联盟”)向土地的出让方交纳了7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几乎是在合作建房联盟拿到地块的同时,温州市工商局就收到一份匿名“举报信”,称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布广告,存在预售违规行为”。
12月12日杭州当地一家媒体报道,温州房管局有官员表态了,认为“(温州集资建房)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涉嫌欺诈”。
随后,针对该项目的质疑不断出现,而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和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成为争论的焦点。
就在此前的11月5日,受合作建房联盟委托,温州市瑞安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正元公司”)以近1.05亿元的价格取得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住宅地块占地面积为30亩,为“合作联盟”的260名成员建设住房,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
在竞标成功的当日,温州“合作建房”联盟发起人、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宣布,合作建房联盟正式拿到建房地块,项目土地价占开发成本70%左右,开发成本价至少能比周边同类项目低30%以上。
不过,12月16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否认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涉嫌欺诈的说法,称那是“曲解”。他表示,温州的合作建房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建房或者合作建房,只能算是一种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目前对温州合作建房项目“尚无定论”。
同日,赵智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次表示,尽管目前“压力很大”,但只要政府不发文件明令禁止,他们的合作建房将“继续走下去”。
一封匿名举报信
12月15日,正元公司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温州市工商局几乎就在他们拿到地的同时就收到一份神秘的匿名“举报信”,列举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布广告,存在预售违规行为”等罪状。
瑞安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接到举报信后,温州市工商局委托他们派人到该项目委托开发商正元公司进行调查,并要求其提交项目“汇报材料”。
紧接着,温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和温州市房管局也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温州市房管局有官员表示:“如该项目继续违规搞下去,房管局还将会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深度追查’。”
“他们查了就走了,没有下什么结论,后来也没有来过。”赵智强说。
“我们的合作建房肯定是触动了利益集团的神经,房地产行业是暴利,但有些人偏不承认,还要对我们恶意中伤。”12月15日,正元公司总经理王鉴辉向记者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