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不纳税最高或罚10000 月房租普涨50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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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9日 07:22: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出租不纳税最高或罚10000元
-私自租赁逃税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杭州朝晖、翠苑等小区房月租已普涨50—100元
“我们刚收到房管部门的通知,今后租赁合同必须备案!”昨天,一家中介公司的房产经纪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租赁合同备案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记者从裕兴不动产、21世纪不动产、我爱我家、外滩等多家中介公司得到确认,一份关于租赁合同备案的通知目前已从有关部门正式下发。
租赁合同正式开始备案
这份通知的大致意思为:《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须将2006年度通过本中介机构门店服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汇总表,于今年1月15日前报备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从今年元旦起实施的租赁情况报送制度,具体报送时间定为每月2日和17日前。对逾期不报送或漏报、瞒报的单位,将根据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还将同时报送区工商局、区地税、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查处。
通知一到,目前几乎每家中介公司都忙着准备报送材料。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份通知主要是针对中介公司的;而在某些社区,一些房东私下的租赁行为也受到了监控。
在杭州头营巷有一套住房的马小姐这两天就接到了相关部门的电话。马小姐那套房子一直想租给亲戚,因此并没有通过中介。昨天,有位自称是社区税务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她,说是接到小区物业的举报,马小姐的房子一直在出租,让她赶快去区相关税务部门备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相关法律,如果个人漏税、逃税,有可能被处以比中介漏报更严厉的处罚,罚金预计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市区中套住房涨得最明显
而杭州二手房的租赁市场,也很快受到了“租赁合同备案”的影响。家住杭州吴山广场的王小姐说,房东在第一时间跟他们进行了协商,因为要交租赁税,房租要涨价。协商时,王小姐提出由自己来缴税,租金保持不变,房东答应了。
不过,调查中记者发现,大部分的房东似乎还是倾向于自己来缴税,因此,一些热点租赁小区的租金价格出现了明显上涨。
据“我爱我家”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最近,朝晖、翠苑、德胜等住宅区块里,有超过一半的房源租金都在涨,其中两室一厅的中套住房月租普涨50—100元左右。一位经纪人分析说,这些房源原本的月租金都在1500元左右,按租赁税的相关计算方法,每月税款在100元左右,而目前房东提出涨价的幅度也基本就在百元左右;有些涨得少的,甚至不涨的,一般都是房东、房客互相讨价还价的结果。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余丽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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