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的服务有为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下放权力,让直接服务于群众的县(区)乡(镇)政府大有可为。浙江从1980年代开始就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一度在全国独树一帜,同时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由省委直管。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浙江三次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做到能下放的权限都予以下放,这一体制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有利于行政决策和管理更加贴近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使政府能更加直接地、近距离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服务,减少了审批环节,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县(区)乡(镇)政府管理、协调、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效率,为“强县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使县域经济成为浙江经济的主力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成为浙江领先全国的重要依托。同时,大幅度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营造软环境,打造硬环境,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从2003年开始,浙江各级政府将工作重点全面转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省委省政府相继提出构建“信用浙江”、“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目标,并制订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软环境。浙江还制订了“六个一千”建设目标,投入巨额资金启动和实施了“五大百亿”工程,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文化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群众发展致富,打造有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硬环境。目前,“五大百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250亿元,新增高速公路1239公里,新增发电机组容量1083万千瓦,新建高压电网5000多公里。
三是主动运用间接、协商式行政管理方式,构建效能政府。各级政府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让它们承担更多的中介协调、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职责,使政府从社会生活的直接“管理者”转向“间接管理者”和社会治理的“主导者”。各级政府还通过公开招标,将原本由政府管控且具有一定排他性的辅助性公共事务,直接委托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来完成,不仅大幅度减轻了政府的公共投资负担,而且提高了投资效率。
5.党建坚强有力
所谓党建坚强有力,主要是指浙江各级党委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不断增强党组织驾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能力,并将党的建设与党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使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浙江党建坚强有力集中表现在:一是改革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历届省委坚持切实抓好理论武装,维护中央权威,努力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四位一体”战略要求,根据实际,明确提出了浙江发展的总体布局。省委不断完善“一个核心”、“三个党组”、“几个口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健全各级党委议事与决策机制,规范党政工作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政令畅通。
二是自觉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八个基础”、增强“八个本领” 。浙江省委坚持把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同各项战略的具体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党的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群众满意、务求实效”。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课题,注重层层推进、逐步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了一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三是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党建新路子,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保证能力。针对浙江民间力量活跃、集聚能人和其他各种资源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展迅速这一现实,积极探索符合“两新”组织特点的党建新路,提高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领导力,扩大党建覆盖面和工作效能。针对浙江市场经济较发达、基层民主较活跃的现实,不仅建立和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机制,而且率先实施了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考查制度,明确了领导干部辞职经商办企业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监督与制度建设并重的惩防体系,率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严厉惩处腐败,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是积极培养和吸收各阶层先进分子入党,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浙江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破除思想禁区、认识误区、行动雷区,既重视吸收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又积极慎重地做好吸收新生社会阶层包括民营企业家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工作,为党的组织增添新的力量,加强党对这些社会阶层的领导、引导和教育。重视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到2004年底,全省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已建党组织比例达到98.8%,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占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