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金华查获首例以“话托”形式发布虚假广告案
2006年以来,针对电视、广播电台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讲座栏目中频频出现的消费者、患者以打电话方式向专家咨询,再由专家进行现场解答的新闻形式广告,金华工商部门虽然一直怀疑部分打电话的人员是广告主请的“话托”,但“话托”这种方式特别隐蔽,工商部门取证非常困难,无法对其讲座中的新闻形式广告定性为虚假广告,给违法广告主造成一定的可乘之机。随着7月底一位神秘举报人的出现,给这类广告的监管带来了转机。该举报人上门举报称:前几天有人问他要不要做业务员,每天工作就是给一个热线打电话,电话内容他们会提供,月薪500元,打完每次电话可以报销1元电话费,也可以不固定,打一个电话可拿5元报酬。并交给他两张设计好电话内容的单子,告诉他一个电话号码,要求他在10时45分与10时48分别打两个电话。
得到举报后,金华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指令辖区工商所组织专门的力量予以查处,并对举报人称的电台频道进行录音监测,安排举报人按约定请朋友打完两个电话,向提供单子的人索要报酬,双方约定于下午2时30分见面,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堵住了两个年轻人。执法人员还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对两位年轻人的住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在其住所堆满了广告中宣传的产品,现场还有设计好的以消费者、患者的口吻介绍自己的亲身经历的内容的单子33张,内有200多个“自问自答”的问题。
经过调查,“话托”广告宣传的是河北一家药厂的“亮睛复明磁朱丸”的产品,两个年轻人为内蒙古人,他们承认是药厂的业务员,试图通过这种形式为产品作推销,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案例四:路桥女子医院虚构四千已治愈患者,其实连医疗设备都没有
2006年4月4日台州路桥女子医院在《台州商报》第23版上发布医疗广告,称该院拥有:“1.专利BBT微创自凝技术,为3950位女性保全了子宫,BBT微创自凝技术,目前已被公认为治疗子宫肌瘤和宫颈糜烂等妇科疾病的理想疗法。已成为子宫肌瘤、子宫肌腺瘤、宫颈糜烂、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等妇科疾病患者的首选疗法。治疗宫颈糜烂的优势,数分钟即可消除糜烂,不破坏周围正常组织,保持宫颈原有弹性。2.美国妇科炎症诊疗及康复系统,由美国数码电子阴道镜、真空离子雾化器、大型微波、OKW治疗仪、波姆光治疗仪等近百台设备组成的前沿妇科炎症诊疗及康复系统,集检查、诊断、治疗于一体,将中西医优势完美结合,是女性泌尿系统疾病患者的首选疗法。”经台州工商部门查实,广告中所称的“为3950位女性保全了子宫”的内容系当事人编造,也没有广告中所称的“美国数码电子阴道镜、真空离子雾化器、大型微波、OKW治疗仪、波姆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广告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台州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该广告还含有“数分钟即可消除糜烂”等保证治愈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同时处以罚款10000元。
案例五:金华开出首张巨额罚单重罚虚假医疗广告
2006年9月,金华市工商局江南分局开出巨额罚单,对金华同济门诊部发布的虚假医疗广告处以二十七万元的罚款。
经查,金华同济门诊部为了招揽生意,有意虚构聘请的医生拥有市级名医、上海名医、中国解剖委员会委员等头衔,自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底期间多次在《金华晚报》和金华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共计广告费用十三万多元。江南分局在查明上述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人民币277068元的罚款,上缴国库。这是金华工商目前为止查处的虚假医疗广告的最大罚单,极大的震摄了其他广告主。
去年以来,金华工商局采取重罚与自律相结合的手段,推出广告免费咨询制度、广告主退出广告市场制度等措施,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有力地规范了医疗广告市场。到目前为止,全市医疗广告的违法率仅为1.48%,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63%。
案例六:丽水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阳光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
丽水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阳光门诊部于2006年6月19日-6月22日期间,在丽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发布医疗广告一则,称:“一所现代化生殖保健机构,8大权威诊疗中心,30多位生殖保健专业医学人士,30多台世界前沿诊疗设备,53项专业生殖诊疗技术,治疗86种男科、妇科疾病,12项诚信医疗品质服务。”但经丽水市工商局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的“8大权威诊疗中心”其实是指该门诊现设8个诊疗科室,如妇科诊疗、生殖诊疗、计划生育诊疗、优生优育等;“30多位生殖保健专业医学人士”是指当事人现有的工作人员有30多位,其中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12人;“30多台世界前沿诊疗设备”是指当事人现有诊疗设备有30多台;“53项专业生殖诊疗技术”是指当事人现开展的如无痛人流等技术;“治疗86种男科、妇科疾病”是指各种疾病;“12项诚信医疗品质服务”是当事人开展的服务承诺。
丽水市工商局认定当事人把内设的诊疗科室宣称为8大权威诊疗中心;把30多位工作人员(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12人)宣称为30多位生殖保健专业医学人士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