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效果?现在还看不出来
一直以来,电台、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都是唱片公司宣传新歌的主阵地,但随着唱片业的不景气,唱片公司开始被迫寻找更多更新的打歌方式。
昨天,记者致电《QQ爱》的版权拥有公司——华友飞乐唱片。该公司负责宣传的胡先生表示,雇佣流浪歌手推广新歌的确是他们正在推行的一项举措,意在快速、有效地扩大一些新歌的影响力:“像一些大城市,生活节奏很快,有些人根本没时间去听电台、读报纸、看电视。所以,我们干脆让他们上、下班的路上听到歌。”
胡先生给记者列了一组数据:“在北京,我们找了50个这样的歌手,像一些繁华地段,每天的平均人流量不低于10万人次,一天下来,一首歌可能会被500多万人听到。杭州相对少一些,但这个宣传力度已经够大了。”
除了辐射面广,低廉的价格成本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北方某唱片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宣告诉记者,与在主流媒体上推广相比,“真人传播”显然要省钱许多:“每个月付给每个歌手400元左右,像在杭州,一年的总费用也肯定不会超过十万元。”
当被问及“真人传播”的效果,以上两家唱片公司均委婉表示,还无法轻易下结论:“毕竟刚开始推广不久,现在还看不出来。”
太合麦田公司老总宋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真人传播’肯定有局限性,只能是小范围,不可能太火爆,否则满大街都是流浪歌手,还不乱套?”
杭州市民:虽是“被迫”,听听也无妨
对于“真人传播”,唱片公司方面表现得颇有底气,而作为主要受众、每天在城市中穿梭的市民来讲,他们能接受这种“被迫”的听歌方式吗?
“说实话,每天听一遍,再不会唱歌的人也会哼了。”家住武林路的葛先生每天都要和太太去西湖边散步,他坦言,《老公PK老婆》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自己早已“烂熟于胸”,“断桥那里,还有一公园、六公园,隔三差五就有人抱着吉他唱这首歌,现在连我太太也会哼上几句。”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市民都和葛先生夫妇一样,对“真人传播”没什么意见,因为每天听着音乐上、下班也挺享受的。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这种行为属于“强迫视听”,外企工作的杨齐就是其中之一:“像广场、景点都属于公共场合,我们根本无法回避对信息的被动接受,所以,哪怕是不想听的歌,但还是听进去了,因为耳朵不可能有屏蔽功能。”
而上海某著名音乐人认为:“上海不乏这样的流浪歌手,他们唱的几乎全是一些网络歌手的曲子,因为这类歌在彩铃上有大赚头,像前几年的《老鼠爱大米》、《猪之歌》就是最好的例子。唱片公司就想在老百姓中间普及这些歌,间接提高彩铃下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