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多个来自五湖四海的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却拿不到一分工钱。近日,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帮助下,他们终于领到了被拖欠的265万元血汗钱。
这是第五次“春雨行动”来,我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遇到的较大一起欠薪案件。
层层转包埋下欠薪隐患
1月15日,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李某等十几个人的投诉,说“两龙”高速公路莲都段工地的180多个民工,干了一年的活,工钱一分都没拿到,现在包工头也跑了,他们实在没办法。
执法人员立刻进行调查。2005年11月,“两龙”高速公路莲都段开工建设,其中莲都第二合同段承建公司项目部,将三工区的工程总承包给一个姓杨的包工头,杨某又将工程分别包给几个施工班组,施工班组再分包给小包工头。
于是,在各施工班组长的带领下,李某等180多人进工地干活。双方约定平时先预支生活费,等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全部工资。
总包头失踪欠薪265万
去年12月,因为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延误等问题,公司项目部决定,不让杨某再干下去。但此时,杨某却拒绝与公司结算工程款,还玩起“失踪”,李某等180多个民工的工钱,也因此没了着落。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公司项目部不仅没给民工发放过工资,连平时发的生活费,也都让包工头转发,根本不知道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由于总承包人“逃逸”,民工们被拖欠工资总数的核定,也成了一大难题。180多名民工群情激动。
近日,该公司项目部,在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高速公路指挥部和公安派出所督促下,终于把拖欠的265多万元工资,发放到了180多名民工手里。
工资必须由民工本人领取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必须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等。工资应以货币形式,由职工本人签名领取,不得代发。
在这个案子中,如果承建公司项目部能依法办事,也许就不会遇到这样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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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行动”
已查出欠薪企业2783家
自去年12月1日开展第五次“春雨行动”以来,截至1月15日,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2.3万家,涉及劳动者152.5万人。其中,2783家企业有拖欠工资行为,共拖欠6万名劳动者的5886.5万元工资,这三项数据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目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为4.3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450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