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听取并通过计划、预算审查报告;讨论并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听取和通过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出大会各项选举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决定大会监票人;提出大会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浙江日报杭州2月1日讯(记者毛传来刘刚)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今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听取并通过计划、预算审查报告;讨论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听取和通过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和2位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决定大会监票人;提出大会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各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实事求是。一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省委“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特别是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质量又有新的提高;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制定了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规范了代表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加强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要加强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要认真实施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和宣传,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
在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各代表团对“两院”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两院”工作报告表示满意。代表们建议,“两院”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努力为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了关于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浙江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草案,提出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会议还听取并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本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53件议案中符合或者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37件议案,交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余的16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提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和2位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了大会监票人;提出了大会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叶荣宝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俞国行、徐志纯、卢文舸、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徐宏俊、李步星和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