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影响杭州经济生活十大法制事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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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13日 16:27:4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博客”名誉侵权之虑
事件重写
陈堂发一时间成为南京乃至全国的名人。
作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他成了重大的新闻人物,他被人在博客上公开辱骂为“猥琐人”、“流氓”。随后,他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的原告,被告是总部位于杭州的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博客网)。
2005年9月,陈堂发发现中国博客网的“长套袜”网页上,一篇名为《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记里,博客主人“K007”用“烂人”、“猥琐人”、“流氓”等语言形容他。陈说,他曾拨通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的客服热线电话,告诉对方自己受到侵害的事,希望网站能删除《烂人烂教材》的帖子,但被拒绝。
南京市中级法院终审确定了一个“避风港”的原则:博客用户享有言论自由。博客网站是商事经营者,其无权认定有关言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博客网站依据自己的判断直接删除相关内容后可能会被博客用户追诉,此时博客网站又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中国博客网有权要求主张权利的主体提供有关身份等证据,中国博客网可以据此证明其确已接到相关言论涉嫌侵权的投诉。
影响力:保卫我们的名誉
“博客”作为发表言论的载体日益受到青睐,它正在改变着人们的交流方式,几乎所有喜欢搞点文字的人,都拥有自己的博客,有的甚至受邀在各网站开博。
当“博客”正在侵占人们的言论空间时,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不可避免。与陈堂发案同期的另一个案件则是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博客引发的名誉侵权案。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状告的是网站而后者直接状告作者。
博客世界的道德、法律的界限与传统社会的准则是否相一致?网络是否更应该宽容?种种争议都为这起案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让人们更深层次地发问:技术不断更新,我们应该怎么运用它们,使之免于失之流弊?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冯永明
编辑:
陈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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